“能必副其所”与“知行相资”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3.“能必副其所”与“知行相资”说

“心”既被确认为知识心,“性”亦被确认为自然性,然则,知识如何建构起来呢?

在王夫之看来,认知必须经历一个“心”与“物”相交的过程。他称:

识知者,五常之性所与天下相通而起用者也。知其物乃知其名,知其名乃知其义。不与物交,则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事不能成。[20]

原于天而顺乎道,凝于形气,而五常百行之理无不可知,无不可能,于此言之则谓之“性”。人之有性,函之于心而感物以通,象著而数陈,名立而义起,习其故而心喻之,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故由性生知,以知知性,交涵于聚而有间之中,统于一心,由此言之则谓之心。[21]

王夫之这里所说的“人之有性”,实也不指人先天禀赋有“德性”,而乃指“心”所具有的一种认识能力。人凭此种认识能力,便得成为于“五常百行之理无不可知,无不可能”者。及认知之发生,则尤需使心与物相交,使形、神、物三者相遇,才有可能。

关于这一点,王夫之又引入佛教的“能”“所”概念申述之。王夫之谓:

立一界以为“所”,前未之闻,自释氏昉也。境之俟用者曰“所”,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曰“能”。“能”“所”之分,夫固有之,释氏为分授之名,亦非诬也。乃以俟用者为“所”,则必实有其体;以用乎俟用,而可以有功者为“能”,则必实有其用。体俟用,则因“所”以发“能”;用乎体,则“能”必副其“所”。体用一依其实,不背其故,而名实各相称矣。[22](https://www.daowen.com)

“能”“所”为佛教使用的一对概念。“能”指心识、心的认知功能;“所”指认知构造的对象,也就是人生活与活动的场景。依佛教的观念,认知对象,人生活与活动的场景,都是心识、心的认知功能幻化的产物,不具实在性。王夫之以为不然。

王夫之一依其经验主义的立场,强调从“用”的实在性可见“体”的实在性。他认为,“用”依于认知而成立,固可称“用”离不开“能”;然,“能”之成“用”必关涉对象,对象为“所”,是则“能”又必依于“所”;对象必由于“能”方得以成“用”,固可谓“因‘所’以发‘能’”,然,由“能”之成“用”而得以见之于有效,必须是与对象相符合的,是又可谓“‘能’必副其‘所’”。显见,“能”、“所”关系,在王夫之这里实际上已被点化为经验认知与经验对象的关系。王夫之所强调的,是经验知识的确当性与有效性,依赖于经验对象的真实性与确定性。

经验知识的有效性,即是可见之于实行的,故王夫之又有知行“相资以为用”之说,并持此说批评朱子之“知先行后”说和阳明子的“知行合一”论。王夫之称:

且夫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行焉,可以得知也;知焉,未可以收行之效也。将为格物穷理之学,抑必勉勉孜孜,而后择之精、语之详,是知必以行为功也。行于君民、亲友、喜怒哀乐之间,得而信,失而疑,道乃益明,是行可有知之效也。其力行也,得不以为歆,失不以为恤,志一动气,惟无审虑却顾,而后德可据,是行不以知为功也。冥心而思,观物而辨,时未至,理未协,情未感,力未赡,俟之他日而行乃为功,是知不得有行之效也。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下学而上达,岂达焉而始学乎?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离行以为知,其卑者则训诂之末流,无异于词章之玩物而加陋焉;其高者,瞑目据梧,消心而绝物,得者或得,而失者遂叛道以流于恍惚之中。异学之贼道也,正在于此。而不但异学为然也,浮屠之参悟者此耳。抑不但浮屠为然也,黄冠之炼己沐浴,求透帘幕之光者亦此耳。皆先知后行、划然离行以为知者也。而为之辞曰“知行合一”,吾滋惧矣。惧夫沉溺于行墨者之徒,为异学哂也,尤惧夫浮游于惝怳者之偕异学以迷也。[23]

我们知道,朱子的“知先行后”说,所导致的后果便是“知”而不“行”,“知”失却效用意义;阳明子的“知行合一”说,则为一种纯道德信仰追求,同样缺失社会效用意义。故王夫之不予认同。王夫之强调“知也者,故以行为功者也”,就在凸显认知的效用性。只要“行”之有效,即可见“知”之不谬,是为“行可兼知”;“知”而不能“行”,则此“知”必还有不周全处,是为“知不可兼行”“知不得有行之效”。

显见,王夫之所理解的“行”的有效性,并不限于内在的道德修为,而广泛地涉及外在的事用领域;从“行”的有效性来介说“知”,此“知”亦非纯粹的道德良知,而广及于经验世界的经验知识。此亦可见王夫之哲学的经验转向。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