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的“自然—必然”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1.戴震的“自然—必然”说

戴震讨论“理”“气”“性”“命”等概念直接取“自然—必然”为说。这实是他的一个创发。

戴震称:

阴阳流行,其自然也;精言之期于无憾,所谓理也。理非他,盖其必然也。阴阳之期于无憾也,犹人之期于无失也。[28]

就天地、人物、事为求其不易之则,是为理……就天地、人物、事为,求不易之则,以归于必然,理至明显也。谓“理气浑沦,不害二物之各为一物”,将使学者皓首茫然,求其物不得,合诸古贤圣之言抵牾不协。[29]

这是说,阴阳流行为“气”,“气”之流行为“自然”;其流行中那些确定不易、使天地人物事为不得不如此者为“理”,为“必然”。“必然之与自然,非二事也,就其自然明之尽而无几微之失焉,是其必然也。”“自然”与“必然”并非二事,则“气”与“理”亦并非二物。这里,戴震以“自然”说“气”论“理”,即在强调它的客观实有性;从“自然”与“必然”的关联说“气”论“理”,则在否弃对二者作形下、形上二分的玄虚性。(https://www.daowen.com)

进而论“性”“命”“欲”“觉”。戴震称:

性,言乎本天地之化分而为品物者也。限于所分曰命,成其气类曰性,各如其性以有形质,而秀发于心,征于貌、色、声曰才。[30]

有天地然后有人物,有人物而辨其资始曰性,人与物同有欲,欲也者,性之事也;人与物同有觉。觉也者,性之能也。[31]

这里,戴震以天地之化分成就不同物类(气类)为“性”,“性”以“特性”言;不同物类在天地之化分中无可选择便是如此的,是谓“命”,“命”以“限于所分”言;人物之生成长养(资始)不可以没有“欲”,故“欲也者,性之事也”,“欲”依于“性”自有正当性;“人与物同有觉”,“觉”以“能”言,是即指知觉能力。这里,戴震对“性”“命”“欲”“觉”之界说也取客观的态度,仅作知识性的判认,而把价值信念排除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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