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校长负责制
(一)校长的岗位主要职责
1.校长是学校发展的策划者、实施者
在任期内,学校基础建设、校容校貌逐年应该有所变化(云阳职教中心近几年在校长带领下基础建设、校容校貌和教学质量等许多方面都有很大提高),对现有的财物要落实专、兼职人员严格管理确保发挥效益。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带领教职工,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3.提高教育质量,是校长一切工作的中心
校长应遵循教育规律,研究指导教育教学方法,做好指挥、指导工作。任期内,确保教育质量在原基础上逐年提高,领导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4.领导班子是学校工作的关键
校长要做好班子成员的教育和团结工作,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落实岗位职责,指导、协调他们的工作,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并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年轻教师进入领导班子后备队伍。 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制度选任各层级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5.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会同党委、党支部建立精干得力的德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6.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7.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妥善处理“五育”之间的关系,保证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生动活泼、卓有成效地开展。
8.引领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校长首先要关心、爱护、建设好这支队伍,使其尽职尽责,形成骨干体系。任期内,要针对学科需求,有目的地支持、鼓励教师进修,使其学历及能力再提高。认真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开展基本功训练,尽快使教师学历、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人人一专多能,适应现代教学要求。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青年教师,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9.领导后勤总务工作
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后勤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方向,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搞好校园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
10.领导生产实习、校企合作工作
贯彻职业教育办学原则和国家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纲要,总领全校学生的技能培训、顶岗实习工作,组织协调好与实习基地单位关系,创造性开展校企合作。
11.领导学校培训工作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统筹下,领导本校参与社会培训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12.领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人、财、物的安全是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校长必须全面负责,防患于未然。对校舍和设备的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各项活动的开展有安全措施。作为学校的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防范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13.争取社会支持
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好社会各方面的公共关系。
14.民主管理学校
学校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要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党委、职工代表大会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15.把好财务关
学校的财务,是保证学校建设、发展和正常教学活动开展的基础,校长必须亲自把关。做到管理民主、账务公开,重大开支必须集体研究决定。支出过程有严格的民主监督程序。任期内经费无赤字,投资有效益。每学期期末组织财务清理,公布账务,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定期填入校务公开栏。
(二)校长的主要职权
1.组织权。由校长提名学校中层干部,报主管部门考核任命。
2.决策权。学校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如办学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校长有最后的决定权。校长的重大决策应坚持民主集中制,校内应实行分项管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校长应发扬民主,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共同搞好学校工作。教职工应以主人翁的态度,支持校长做好本职工作。
3.人事权。校长有权实施校内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和教师职称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的聘任制;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实绩,有权实行绩效奖励或相关的奖惩制度。
4.指挥权。校长有权统一指挥校内各部门的教育、教学等工作。
5.财经权。校长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财经制度的前提下,有权具体安排和使用学校经费。
(三)校长的岗位纪律
1.学校的规划、发展、建设及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切大事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2.校长必须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政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纪律要求。
3.学校的财务开支,要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重大开支,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非重大支出,由学校行政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定限额,校长一支笔审签。
4.承包学校的基建、勤工俭学等项目必须公开按程序招标投标,不能暗箱操作。
5.尊重、支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工作纪律,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不能代行财务人员工作。
6.职称评定、教师选聘、评优评先等,校长均不能直接确定、指定或推荐,必须按条件和程序经过民主评选决定。
7.校长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求教师做到的,自己首先率先垂范做到。按规定要求带足一定节次的课程,以身示范,指导教学。事假、病假、外出学习、考察等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四)校长权力的监督制约
1.县教育委员会的年度考评。
2.学校党委的监督管理。
3.学校职工代表大会的考核。
4.其他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民主监督。
(五)校长的考评与奖惩
1.对校长考评实行平时考评和年度集中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2.常规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采取专门督查和随机抽查评定方式。
3.校长每年向县教育委员会、教育督导室报送述职材料,县教委建立校长工作考评档案。
4.每个学年度对校长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民主测评。
5.每届期满,评选治校有方的优秀校长。
6.校长在任期内不履行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尤其对岗位责任落实差,违反岗位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委视其情节予以降职;任期内年度考评有一次为差的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