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评标细则(1)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监理评标细则(1)

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施工工程的监理招标。

(一)评委会

1.评委会的主要职责

(1)确定有效投标文件;

(2)澄清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

(3)评标;

(4)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和1名备用中标候选人;

(5)提交评标报告。

2.评标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审查招标文件是否有效;

(2)审查投标文件完整性;

(3)负责有关评标工作的具体事宜;

(4)起草评标报告。

(二)评标纪律

(1)评议保密:评标工作内容不得外泄;

(2)技术保密:对每个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得复印,摘记和外传;

(3)廉洁公正:不得接受投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任何馈赠,不得串联鼓动他人袒护某投标人;

(4)参加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遵守评标程序和评标原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三)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

(四)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议法,根据评委会综合评议最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次之为备用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议意见不统一,最终采用记名投标方式决定,得票最多的为中标候选人,次之为备用中标候选人。

(五)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及工作人员集中,宣布评委名单及评标纪律、注意事项。

(2)评委:①阅读掌握评标细则与招标文件;②阅读投标书,整理出需澄清的问题。

(3)工作小组:①按照废标原则检查有效投标书情况,填写有效标书鉴定表(参见表7-10);②对投标文件进行完整性检查,填写完整性检验表(参见表7-11)。

(4)评委会根据工作小组提供的审查投标书有效及投标文件完整性,确定有效投标书。

(5)评委对有效标书的投标人分别进行澄清问题,投标人解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承诺。

(6)委员对监理大纲、报价、资质业绩进行评审。填写评审表及评委推荐意见表。

(7)评标委员会综合评议最优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次之为备用中标候选人。(https://www.daowen.com)

(六)综合评议内容

1.评委评审内容

(1)资格业绩评审内容,参见表7-12。

(2)监理报价评审内容,参见表7-12。

说明:

1)直接人员费。即直接从事该建设项目工作的人员工资、奖金、附加工资(保险、福利、补助等)及津贴等。

2)间接费。除直接工作人员之外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资,以及方工、水电、交通、设施设备折旧,通信等不能作为直接费支出的费用。

3)技术费。获得项目咨询技术知识必须支出的费用,如买专利、试验费、计算机及软件开发或购买、培训费等。

4)非常经费。诸如出国准备费、差旅费、住宿费等。

5)利润与税金。

(3)监理大纲的评审内容,参见表7-13。

2.评委委员综合推荐意见

综合资格业绩、报价、监理大纲的评审情况,以监理大纲是否满足工程监理需要,资格业绩是否符合要求为主(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在经历同等条件下曾经完成亚行或世行贷款工程监理的优先考虑),监理报价是否可以接受写出推荐意见,参见表7-14。

3.评委会综合评价意见

根据各评委的综合评议推荐意见,经评委会综合评议,推荐评议最优的为中标候选人,次之为备用中标候选人(表7-15),填写中标人确定表。

表7-10 工程监理招标有效标书鉴定表

图示

表7-11 投标文件完整性检验表

图示

表7-12 工程监理招标第一标段评议内容鉴定表

图示

表7-13 工程监理招标第一标段评议内容鉴定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表7-14 工程监理招标

图示

表7-15 第一标段__推荐意见

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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