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预审程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资格预审程序

(一)亚行要求进行资格预审

对土建工程可能投标人的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只有具备承担该工程必要的财务和技术能力的企业才能被邀请参与投标。

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协议通常要求根据《亚行贷款采购指南》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采购。基本要求为:

(1)对大多数土建工程合同、交钥匙工程,以及价格昂贵、技术复杂的设备制造合同需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不论申请人表明是否有能力圆满履行合同,特别是具备相应的经历、技术能力和财务资源,都应进行资格预审;

(3)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都应邀请参与投标;

(4)合同将只授予拥有相应技术能力和财务资源的公司(公司的财源能力不是单独由资格预审确定,在授予合同之前可能还将会进行数月之久);

(5)执行代理机构在发布资格预审邀请书之前,以及在确定投标人的预审资格合格之前,资格预审程序都应获得亚行对各单个合同的批准;授予合同的投标人资格的再确认是投标评估和合同授予程序的一部分,也应获得亚行的批准。

(二)有效资格预审的需要(https://www.daowen.com)

资格预审是在指定有能力执行合同并使执行机构满意的承包商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步。为了给来自亚行的各成员国企业提供透明、公正、平等的投标机会,可以趋向于鼓励在资格预审中采用几个易于度量,而又表征性反映申请者各方面能力的指标。这一方法并不能可靠地区别各公司有无能力,以及能否完成合同。因此,在必须保持公正性和无歧视性的同时,不放宽资格标准,不放宽对可能投标人能力的评估,也是基本要求。

(三)资格预审的预期好处

资格预审的效益是:

(1)保证执行机构避免受理无资格投标人的投标;

(2)通过限制邀请那些没有技术和财务方面能力完成工程的企业参与投标,来减轻执行代理机构的评标任务;

(3)可以在接受标书之前,特别是缺乏财力和技术能力的公司投最低报价标前,对可能投标人的资格进行更客观的评价;

(4)提供是否有足够数量的公司参与投标的指数;

(5)节省无资格申请人的投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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