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病防治历史及进展
我国有关地方病的历史记载年代久远。经典古籍《山海经》提出甲状腺肿(归属于中医“瘿瘤”证的范畴)是水土病,晋代名医葛洪的《肘后方》首先提及用海藻和昆布治疗瘿瘤。山西阳高县出土的10万年前旧石器时代许家窑人牙齿化石上就有“氟性斑釉齿病症的遗迹”;三国时期魏国的嵇康(公元225—264年)在其所著《养生论》中提及“齿居晋而黄”;1930年,Anderson报道了太原附近的109例氟牙症;1935年,周大成调查了东北的汤岗子、熊岳、兴城等温泉地区的氟斑牙流行情况;1936年,王调馨报道了福州附近居民的氟斑牙和饮用水氟含量。
我国明朝末年(1644年)的山西安泽县志中已有类似大骨节病的最早记载;1908年刘建封著的《长白山江岗志略》也有关于大骨节病的记述;1934年张风书的报道是我国最早的可靠文献资料。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山西安泽县的枣林沟有16个村庄,之后5年,居民几乎都得了大骨节病,4户人家绝户,居民纷纷迁往他乡,不到10年光景,枣林沟即断人烟。民国三十五年(公元194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太岳军区组织对山西吉县的大骨节病病区进行了调查,共调查20201人,大骨节病患病率10.67%,重病区曹井村达37.78%。
克山病首次医学报道源于1935年黑龙江省克山县的疾病暴发事件,由于病因未明而用发现地命名至今。克山病俗称“吐黄水病”“攻心翻”“快当病”“寒症”或“痧症”。山西省有临床记载的第1例克山病发生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大宁县马家窑,描述为“阎××,女,15岁,春节刚过,某晨突病,头晕、心难受、恶心,先吐食物,后吐黄水,四肢冷,经约11小时亡”;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晋绥日报》报道山西隰县、大宁、永和部分地区瘟疫流行,死亡率惊人,小孩诸多,病人“发烧、头疼、腹痛、吐黄水、下泻”,吕梁军区卫生部门遂派员赴永和南寨病区进行防治。
新中国成立前,地方病在历史上一直是病区百姓的瘟神与梦魇。“一代粗,二代傻,三代四代断根芽”“活着见不了天,死了入不了棺”“桃杏花开天渐暖,人心惶惶逃病难”的民谣充分体现了地方病危害的深重与惨烈。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地方病防治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地方病防治工作即被列为国家卫生工作的重点。1949年,针对鼠疫、克山病、大骨节病开展了防治工作;《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从1956年起,12年内要基本上消灭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如血吸虫病、鼠疫等,也应当积极防治甲状腺肿、大骨节病、克山病等;积极培养医务卫生人员,包括中医在内”。1960年,成立中共中央北方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统揽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大局,1986年撤销(工作职能划归卫生部),历时26年,为我国地方病防治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1964年,国家支持吉林省在乾安县饮水型病区打成国内第一眼防氟改水井;1977年,党中央把地方性氟中毒列为重点防治的地方病,确定了以改水降氟为主的防病措施并要求各省抓好试点。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关心地方病防治工作,邓小平同志曾亲笔题词“防治地病,造福人民”。20世纪80年代初,地方性甲状腺肿病区碘盐普及率已达87.3%,有14个省(区、市)达到基本控制标准;完成改水降氟工程1万多处,近1000万人解除了高氟水的危害;急型、亚急型克山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多数大骨节病区病情基本稳定。198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坚持防病治病与脱贫致富相结合,认真搞好部门协作,进行综合治理,注意总结经验,使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1987年,为了适应地方病防治工作需要,中国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成立(2002年更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多年来,地方病控制中心在国家地方病防治策略、防治规划、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以及地方病防治监测、重大专项、科研攻关、健康教育、合作交流、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效果评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分别启动了克山病、大骨节病、地氟病的哨点监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5次碘缺乏病抽样调查,2005年开始地砷病哨点监测。“十一五”起,通过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极大地促进了全国地方病防治工作;“十一五”末,全国95%以上的县(市)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基本建立和健全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乡、村多层面的地方病防治网络,建立了以卫生部门为主,发改委、财政、工信、水利、教育、农业等多部门配合协作的地方病防治体系,地方病严重流行趋势总体得到控制,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二五”期间,国家提出了“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防治措施,基本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的总体目标,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十二五”终期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地方病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或消除,但在贫困地区的地方病病情仍较为严重。“十三五”时期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2018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开展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实施预防、筛查、治疗、康复、管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治。2018年8月30—31日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陕西省调研地方病防治工作,并主持召开全国地方病专项防治工作推进会。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将地方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提出了重点防控措施强化行动、现症病人救治救助行动、监测评价全覆盖行动、群众防病意识提高行动、防病能力提升行动、科技防病突破行动六大行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印发了《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监测方案(2019版)》《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2019版)》等通知文件,为解决当前地方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的目标,推进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目标、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参考资料:孙殿军.地方病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