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水价管理方式,推进水价改革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完善水价管理方式,推进水价改革

水价管理方式是水价改革的制度基础,许多地方在完善水价管理方式,推进水价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1.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调整水价管理权限

水利工程供水水价属于政府定价。在调查中发现,各地区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工程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调整水价管理权限,确定供水价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辽宁省对省直管的七大水库实行联合调度、联合运用,统一定价。如果按照单个工程核定水价,由于建库时间及投资来源不同,会造成水库之间供水价格差异较大。因此,辽宁省将七大水库作为一个整体,统一核算价格,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北京市由市政府对市属水利工程核定价格,区县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但区县确定的水价如果超出了市物价局核定的水价,则必须报市物价局审批。山东省从1992年起,将水价的审批权下放到了县级以上的物价主管部门,而且还对工业水价和生活用水采用了按单个工程审批水价。目前,河北、陕西、山西、浙江等省都在试行单个工程定价的办法。吉林、新疆、四川等省实行了本省范围内的分地区水价。这样,使得水价的确定更能符合当地水资源状况和工程的实际情况。

2.延伸政府水价管理,直接定价到户(https://www.daowen.com)

国有水利工程一般供水到农业灌区的支渠为止,斗渠以下一般由乡镇或村民委员会管理,而斗渠以下末级渠系的运行管理费的确定一般不够规范。针对这个问题,陕西省在调整省属五大灌区水价的同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五大灌区实行“终端水价”制,即制定了到农民地头的水价标准,其构成包括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基层管理费、村组浇地管理费三个部分,包含了供水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收费。目前,全省12个大中型灌区中有11个已经按上述模式定价,有效避免了终端水价混乱问题。山西夹马口灌区实行“一票收费”制度,就是灌区实行统一供水票,一并分项收取水费、斗管费、斗建费,从根本上解决半口以下乱收费的问题。

3.在政府指导下实行合同供水民主定价

在政府指导下,实行合同供水,民主定价也是解决末级渠系收费混乱的好办法。湖北漳河水库灌区、湖南铁山灌区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末级渠系,收费标准由用水者协会制定,协会开支张榜公布,接受会员监督。福建省东张水库在分析按亩计费与按方计费的利弊的基础上,2000年开始,对农业用水,实行合同水费。具体做法是:以行政村为水费计收单位,灌区管理站在年初与各行政村协商签订当年供水合同,根据受益村灌溉面积及往年用水量、水费,经协商确定当年的供水量及水费,不论受益村当年用水量是否达到合同内规定的水量,受益村均应支付合同内约定的水费,而灌区管理站必须较好地满足受益村提出的用水要求。目前,湖北省等地也在积极推行签订供水收费合同制度。

实践证明,在政府指导下,实行合同供水,民主定价,充分发挥农民用水者协会在确定末级渠系水价,规范末级渠系收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