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费计收手段,提高水费实收率
受传统观念的束缚,水管单位长期吃国家的“大锅饭”,社会长期喝水利的“大锅水”。喝“大锅水”和大范围内按亩平摊水费的结果只能是用水浪费严重、水事纠纷时有发生、用户缴纳水费积极性不高。一些灌区强化水费计收手段,提高水费实收率,效果很好。
1.实行“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公正计收水费
水利工程水价改革要求计量到户、公开用水量,对于暂时无法实现计量到田间地头的农业用水,也应该通过一些简易的量水设施,估计用水量。如新疆头屯河灌区,采用活动量水堰的进行用水计量,这样对用户来说公平合理,用户对用水量心中有数。
实行公开定价,让用水者充分了解水价制定的程序和水价构成要素,其中包括国有工程水价和末级灌溉渠系水价,增强用户有偿用水的意识,避免了隐匿定价因素,隐形搭车现象发生。
水费使用不公开,水费被截留挪用,严重影响农民缴纳水费的积极性。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有些灌区专门印制了“水费明白卡”,发放到农户手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了解了现行水价政策,用上了明白水。
调查中发现,陕西省大中型灌区基本上实现了“计量到斗口,价格到地头,统一票据,明码标价,开票到户”,增加了水费收取的透明度,水费实收率有了明显提高。河北省石津灌区推行“四到斗”、“四公开”,即“输水到斗、计量到斗、收费到斗、服务到斗”;“水量指标公开、水费价格公开、实用水量公开、水费账目公开”。通过严格经营和透明管理,化小核算单元,让用水户用上了明白水,交了放心钱。灌区通过一些有效的激励措施回报用水户,提高了农民交费的自觉性,由于管理得力,机制灵活,该灌区农业水费收取率达到
100%。
2.预售水票,凭票供水,解决搭车收费,截留挪用水费
长期以来,大多数水管单位采用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水费票据收费,也有部分乡镇水管站采用其他票据收费,票据管理有一些混乱,对水费计征收产生了不利影响,带来了搭车收费、重复收费等现象。为了避免搭车收费、重复收费以及多头收费现象,一些省、市印制了统一的灌溉水票。山西省夹马口灌区实行了“一票收费”制度,就是全灌区实行统一供水票,一并分项收取水费、斗管费、半建费。除此之外,用水农户不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和劳务。如果出现供水票以外的收费及派工,用水农户可向灌区管理局水政监察中队举报。凭票供水有效解决了搭车收费,截留挪用问题。吉林省永吉县星星哨水库灌区根据水库可供水量,在春灌开闸放水前,结清上年尾欠款,预售当年的泡田插秧用水水票,对买票不足的用水单位,限量供水。(https://www.daowen.com)
3.通过法律手段,加强水费计收
有些地区,人们对商品水的意识仍很淡薄,抗交、拒交水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不力也是造成水费收取率低的原因。针对这个现象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利用《水法》、《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行政执行、行政诉讼,强制执行等手段,打击挤占挪用水费、价外加价、拒不缴纳水费等行为,理顺水管单位水价改革的外部环境,依法维护了水费计收秩序,保护水管单位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大连市庄河朱隈水库灌区,为便于对灌区的管理,该市在灌区组建巡回法庭,将原属庄河市法院的四个派出法庭管辖的灌区范围统一交给该巡回法庭管辖,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对长期拖欠水费的“钉子户”,灌区通过依法起诉,近3年累计追回欠款60余万元,目前,该灌区水费收取率达到100%。五常市龙凤山灌区,在当地法院的支持下,2000年以来累计立案查处了315起“抗费”、“顶费”、“赖费”和聚众“闹费”的案件,收缴水费35万元,追缴滞纳金2万元,执行罚款3万元。
调研结果表明,我国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水利工程的可持续运行和水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促进了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当前,水资源短缺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水利工程长期的低价供水,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形势。农业大水漫灌的作业方式仍相当普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低,生活用水缺乏节制。各地区、各单位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开展了一系列的水价改革,促进了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效显著。
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200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较低,农民增产不增收的情况下,为促进节约用水,和保证水管单位正常运行,下决心对引黄水价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节水效果明显。在水价调整的第一年,全区实引黄河水79.5亿立方米,比1999年少引9.1亿立方米,实际耗用黄河水量减少了2.4亿立方米,占总耗用黄河水量的7.3%。2001年在气温偏高、灌水期降雨量少的情况下,引黄灌区夏秋灌溉,比去年同期又少引黄河水4亿多立方米,节水效果显著。
(2)促进了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水管单位的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水利工程水价低于供水成本,供水管理单位长期亏损,影响了水管单位的生存和发展。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缺乏资金来源,老化失修严重,不能做到良性运行。偏低的水价无法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回报,社会投资者不看好供水市场,供水工程项目很难吸引社会各方投资建设和更新改造供水工程。
水价改革进程的加快,调动了水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的积极性。随着水价水平的逐渐提高,水费收入稳步上升,许多水管单位开始扭转过去过度依赖各级政府的局面。
宁夏回族自治区在2000年水价调整以后,水管单位的供水收入得到增加,仅区直属水管单位就由1999年7800万元增长到目前的1.2亿元,增长53%,水费实收率达到98.9%,大大缓解了水管单位入不敷出的突出矛盾,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水管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