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电开发与电气化建设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农村水电开发与电气化建设

1.农村水电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省农村水电(中小水电及其地方电网)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发展于80~90年代。在我省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地方政府、水利部门和人民群众为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治水办电,大力开发水能资源,发展农村水电,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目前,全省122个县(市、区)中,94个县有农村水电,60个县主要靠农村水电供电,53个县建成了独立的县级电网,实行自发自供。全省约1/2的县、2/5的人口主要依靠农村水电供电。农村水电既是我省电力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水利产业最具活力的部分,在我省几十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特别是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农村水电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先进的农村社会生产力,把先进文化带进了农村,也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农村水电对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1)促进了广大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农村水电的发展,逐步解决了我省广大农村长期无电少电的问题,带动了农业、工业和三产业的发展,扩大了农村消费市场,增加了县、乡政府的财政收入,县域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郴州、怀化、自治州、邵阳等地区的农村水电已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之一。郴州市2001年农村水电企业利税总额占全市财政收入的10%,怀化市农村水电产业国内生产总值50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4,实现税收1.2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1/9,怀化市电力集团公司实现年利税2000多万元,是市内第一利税大户。桂东、汝城是两个山区贫困县,近几年来,大力发展农村水电,使县域经济走出困境,得到快速发展,水电产业成为全县实力最雄厚、效益最稳定、发展潜力最大的支柱产业。2001年桂东县农村水电产业上缴税收1000多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30%。汝城县农村水电实现利税2072万元,占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的1/4。农村水电的发展,拓展了农村市场,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建材、机械、电器、建筑、矿产、冶炼等行业的产值都有了迅速增长,同时安置了大批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

(2)带动了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随着农村水电的发展,为广大农村提供了丰富廉价的电能,为地方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在我省农村水电发展较快的地区,县办工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迅速发展,普遍形成了以建材、矿产、机械、冶金、机电、化工、轻纺、食品、竹木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等工业体系,促进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汝城县通过发展农村水电,带动了一批耗能工业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个中心、三条工业走廊、四个工业小区的经济格局,全县耗能工业达50多家,2001年实现产值15200万元,实现利税1280万元。花垣县依托农村水电,开发县内丰富的锰矿、锌矿资源,形成了以电解锰、电解锌、冶炼硅锰合金等耗能工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全县年用电量达68400万千瓦小时,出口创汇2000多万美元。

(3)丰富了农村物质文化生活,推动了社会进步。农村水电的发展,使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用上了电,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不要再为打柴、碾米、挑水发愁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从事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商品流通。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起来了,农村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电饭煲、电炒锅、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程控电话、移动电话等进入寻常百姓家,有的地方,农民还有了空调、微机、小汽车等高档商品。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告别了过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先进文化不断普及,商品意识、科学意识日益增强,思想观念快速更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农村,落到实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密切了,农村社会主义阵地巩固了,今日的农村一派勃勃生机,欣欣向荣。

(4)调整了农村能源结构,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随着农村用电普及,农民生活不断改善,利用廉价的电能以电代柴实行电炊的农户越来越多,有效地遏制了乱砍滥伐,对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尤其是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后,以电代柴成为巩固这两项生态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途径。郴州、怀化、自治州等地区,把农村水电开发与水土流失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以水发电,以电护林,以林涵水”的发展思路,实施山、水、田、林、路、电综合治理。目前,郴州市实现“以电代柴”户达16.3万户,占总户数的13.9%,森林覆盖率由1985年的45.9%提高到2000年的60.5%,15年增加绿化面积2000平方公里。宜章县莽山林场是20世纪50年代成立的国有林场,有职工1200多人,主要从事伐木和林产品加工。到80年代后期,林场转变经营思路,决定开发林区水能资源,提出了“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养林”的经营思路,先后开发了5级梯级电站和夹水电站,装机17200千瓦。年发电收入达1500万元,使1200多职工从伐木、林产品加工转移到小水电和旅游业及植树造林上来。林场通过开发小水电,实行封山育林,使200多平方公里的林区森林覆盖率达98%,动植物资源达300多种,生态环境十分优美,现已成为国家森林公园。

(5)扩大了对外开放,开辟了国际合作新途径。我国开发小水电,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电气化,消除贫困,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扬。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学习和推广中国发展小水电的经验。联合国工发组织在中国杭州设立了国际小水电中心。我省郴州市积极发展小水电,建成了有较大规模和实力的小水电基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在水利部的支持下,2001年4月30日,郴州市人民政府与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签订了共建国际小水电郴州基地的协议。我省小水电从此跨出国门,开辟国际合作新途径,扩大了郴州的对外开放。

2.我省掀起了新时期农村水电开发热潮

(1)农村水电开发热潮高涨。近几年来,我省一批水能资源丰富的县,把地方经济发展战略重点转移到农村水电开发上来,充分开发和利用当地的水能资源,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确立了以水电产业为龙头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同时,加强政策引导,优化投资环境,创新办电机制,为农村水电开发提供了良好的时空环境。当前,我省的桂东、汝城、宜章、永兴、蓝山、江华、江永、炎陵、城步、绥宁、溆浦等县,兴起了农村水电开发热潮,境内外投资者十分踊跃,上百处水电站破土动工。1998年,省委杨正午书记亲自到桂东县贫困村办点,帮助村里办起了一个500千瓦的电站,每年可收入20多万元,壮大了村级经济。在这一经验的启发下,全县揿起了开发水电的高潮,全县38个特困村都办起了股份制电站,同时还吸引了很多境外客商和个体投资者开发水电。全县小水电产业实现税收由1997年的40万元增加到2001年的1000多万元。汝城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水电资源开发的规定》,水电开发热火朝天,遍地开花。2000年以来,开发水电7.65万千瓦,在建6.92万千瓦,总投资4.6亿元。其中,宝沙电站装机1.26万千瓦,总投资4988万元,通过发动干部职工集资入股,按股份制方式运作,一个月筹集资金5000万元,于2001年元月动工,预计今年8月投产发电。2000年,炎陵县委县政府以炎发[2000]11号文件做出大力开发小水电的决定,两年来,小水电开发成绩显著,在建项目达2.8925万千瓦,还有一批投资商在等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地处五岭山麓,潇水源头,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可开发41万千瓦,只开发了10%。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开发水电兴江华”经济发展战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投资办电。从2000年起,吸引投资近4亿元,已投产和在建项目达5万多千瓦,不仅解决了岭东山区长期未能解决的用电问题,而且将大量的电能输送广东,小水电成为江华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2)主要经验和做法。我省农村水电开发热潮兴起,形势喜人,势头强劲,成绩显著。主要经验和做法如下。

1)政府重视、政策引导。在我省农村水电地区,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水电的开发和建设,把农村水电与经济建设、江河治理、扶贫开发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作为振兴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汝城、宜章、桂东、江华、炎陵、城步、绥宁等县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把农村水电开发建设作为全县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为了加快农村水电开发,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有关规定,吸引投资,规范市场,优化环境,搞好服务,保障投资者利益。如文件明确规定“允许干部职工投资参股兴办小水电”,与“不允许干部经商办企业”严格区分开来。坚持“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制定合理电价,保障投资者合理回报等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开发水电。(https://www.daowen.com)

2)创新机制,市场运作。新一轮的农村水电开发,各县都打破了过去国有独资的单一模式,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等不靠,采用新的机制,通过市场运作,吸引社会资金,多渠道、多层次、多元投资主体开发水电。主要形式有:一是国家集体联办;二是利用国家政策扶持资金,如扶贫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电气化建设资金等引导支持;三是大力招商引资;四是吸引民间资金;五是采取股份制形式,鼓励干部职工参股。

3)优化环境,搞好服务。各县为了吸引投资,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一是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各县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专门负责落实农村水电开发的有关问题;二是做好项目的规划和前期工作,为开发商和投资者提供完整的资料和决策依据;三是简化审批手续,汝城、宜章、溆浦、炎陵等县对新建电站手续一律从简,从快从优,实行一站式审批,全部手续由水利局负责落实;四是组织协调,搞好服务。各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专门负责协调开发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政策落实,协调各部门关系,处理电站与周边矛盾。对阻挠、破坏水电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行为,司法部门和当地乡镇从严查处。各县针对有的业主不懂技术的情况,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4)统一规划,合理开发。为了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实行有序开发,各县十分重视科学规划,合理开发,防止资源浪费和无序开发。水能资源集中的耒水、浙水、沤江都已进行了流域规划和河段规划,各县还对境内的小流域进行了规划,被列为“十五”农村水电电气化县的,均编制了“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把水电开发与农村电气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目前开发的小水电项目均是规划中的项目,没有破坏流域规划。

3.“十五”农村电气化建设正在向前推进

200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我省有29个县被列为“十五”农村电气化县,还有3个替补县,共32个县。各级政府对“十五”农村电气化建设高度重视,把这项工程建设作为发展农村水电事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进步的一次难得的机遇,把它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鱼水工程”来抓。当前,农村电气化建设正在向前推进,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政府重视,机构健全。省、市、县都成立了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电气化办公室。二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各县都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和电气化建设要求编制了“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并与农村水电开发和农网改造结合起来,分步实施。三是创新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加快电源建设。农村电气化建设最大的任务是电源建设,投资大,工期长。汝城、桂东、宜章、永兴、炎陵、江华、城步等县,采用新的机制,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吸纳社会资金,加快电源建设,在2~3年内就可完成电气化的电源建设任务。四是农村电气化建设与农网改造结合起来,加快电网建设,扩大供电面,提高通电率。

4.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全省来看,农村水电开发和电气化建设工作不平衡。郴州、永州、邵阳等地的“十五”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大部分都掀起了农村水电开发和电气化建设热潮,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然而,还有半数以上的县,工作还未起步或没有实质性进展。主要原因是对农村水电开发和电气化建设认识不足,思想不解放,机制不创新,措施不得力。

(2)缺乏信贷资金渠道。农村水电开发和农村电气化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虽然可以通过社会融资来开发建设,但不可能解决所有的资金需求,一些大的项目如有调节性能的水库电站,一般投资商开发不了,需要银行支持。但前不久,农行方面决定不向小水电项目贷款。由于没有信贷资金渠道,农村水电开发和电气化建设遇到一定困难。

(3)当前农村水电开发起点不高。由于当前农村水电开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资金,私人投资和干部职工集资,数额有限,所以只能开发一些小的电源(几百至几千千瓦),多数为径流式电站,没有调节能力。一些规模大调节性好的电站无力开发。

(4)全省农村水电开发和电气化建设缺乏政策引导。实践证明:政策引导是加快农村水电开发和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根本保障,部分县为农村水电开发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新时期,农村水电开发和电气化建设的环境、机制、投资渠道、产业政策等较“九五”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九五”前的一些政策已不能适应。因此,从全省的农村水电开发和电气化建设的角度来看,需要统一的新的政策指导,由于省政府尚未出台新时期农村水电开发和电气化建设的有关指导政策,以至于一部分县工作迈不开步伐。

(5)地方电网发展受到制约。地方电网是农村水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地方政府、水利部门和人民群众集资办电的过程中,结合农村水电开发,建设配套电网,实行自发自供自用。因此,地方电网是农村水电不可分割的部分。从第一批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开始,国家确定了“小水电要有自己的供电区”政策,对加快地方电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90年代后,由于国家电力部门的垄断,提出“多家办电,一家管网”,人为地把农村水电站与电网分离,破坏了农村水电自发自供的格局,特别是1998年实施农网改造以来,对地方电网推行上划代管,严重影响了地方电网的建设与发展,打击了地方发展农村水电的积极性。目前,我省有22个县地方电网被代管。又如邵阳西部5个县(城步、新宁、武冈、绥宁、洞口),农网改造只允许建35千伏以下的电网工程,35千伏以上项目只能由大电网建设,地方已建成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也要交给大电网,限制地方电网发展。“多家办电,一家管网”的做法,至今仍在一些部门中根深蒂固,对地方电网发展造成了长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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