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拘泥“肥人多痰”说

四、不可拘泥“肥人多痰”说

朱丹溪提出“肥人多痰”之说,后世对于形体肥胖之人的各种妇科疾病,如月经不调、带下病、不孕证等,常从痰论治,期望直接使用祛痰之品而愈。但薛己认为,不可拘泥于“肥人多痰”之说。

如对于胖人带下属湿痰者,朱丹溪提出用海浮石、南星、椿根皮之类祛痰。而薛己认为,带下还有因脾胃气虚,升提无力,导致白滑之物下流者,此类带下非直接祛痰可治,当采用壮脾胃、升阳气的方法,使得下陷之阳气能够得以升举,则带下可愈,可用补中益气汤。若患者确实湿痰较多,湿痰下注,才需在补中益气汤升举治本的基础上,加茯苓、半夏、苍术、黄柏燥湿化痰以祛除痰浊。薛己还指出,胖人带下还有因肾气虚弱不能化饮而成痰饮下注者,此类带下亦非直接祛痰可治,而当采用补益肾气的方法,使肾气旺而能化痰饮,则带下可愈,如用六味地黄丸或肾气丸。同时在补益肾气的基础上,要照顾到气机的通行流畅,并以四七汤行气降逆化痰,使得正气有补有行,避免气机壅塞不通,达到气行而湿痰得化的目的。

可以看出,薛己指出的“肥人多痰”不可拘泥,是站在整体辨证论治的基础上而言的,目的在于提醒医家勿单以燥湿祛痰之品祛痰,而应综合辨证,把握好痰浊之标与正虚之本的关系,即“不可拘肥人多痰,瘦人多火,而以燥湿泻火之药轻治之也”(《校注妇人良方·调经门·带下方论》)。关于不可拘泥“肥人多痰”这一观点也引起了后世医家的共鸣。如薛己之后的明代医家王肯堂《证治准绳·女科》和张景岳《景岳全书·妇人规》中均引用了薛氏不可拘泥“肥人多痰”的说法。(https://www.daowen.com)

总之,薛己关于妇科痰证的论述和医案内容较有特色,而其最核心的观点可概括为以下三方面:一是妇科痰证确实存在,但不可认为各种妇科疾病都是因痰而致,也不可看到患者有痰象就认为是痰证;二是妇科痰证的治疗要标本兼顾,不可简单地认为只要使用祛痰药就可治疗妇科痰证,而应考虑生痰之本源;三是妇科痰证的根本在于脾、肾二脏之虚,脾肾气虚失于运化,遂致痰浊,因此,不可见痰祛痰,而应健脾益肾,增强水液气化,进而消除痰浊。

(《中医杂志》,2016年第57卷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