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养老服务发展后劲不足
1.土地使用政策落实难
早在《蚌埠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明确提出,“对养老设施用地优先供给,实施硬性供地保障”,但由于养老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没有有效衔接,执行时很难落实到位。已批的养老综合用地主要集中在郊区等偏远区域,这也是部分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原因之一。对于“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规定,因缺乏硬性约束,没有一个新建小区落实,极大影响市场主体发展的积极性。
2.前期贷款融资难(https://www.daowen.com)
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政策中,明确规定“贷款贴息补助”,即按照同期三年期贷款基本准利率的30%给予补助。但是现实中民办养老机构融资困难,更别提领取贷款贴息补贴了。所以自2015年以来,我市养老服务主体共领取两笔“贷款贴息补贴”,分别为5.2万元、2.6万元。
3.优惠措施落实不到位
相关文件要求“各类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要与居民家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同价”,由于实行阶梯价格政策,在养老机构电、气等使用量较大的情况下,优惠力度明显减弱。而且一些老旧养老机构因增容费等问题获取优惠政策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