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小小的请求

6.小小的请求

从前,曾经有其他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发表的论文一时划归其名下,并以此为部分依据申报某些项目,甚至有一回是在我明确表态反对的情况坚持这么做的。我不想再次受到伤害,不希望今后看到有其他科室包括某一实验中心或者某一重点实验室使用我的研究成果进行不合适的活动,包括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等,那样做是不礼貌的。

尽管我已远走低飞,我的工作终究属于呼研所工作的一部分,呼研所理所当然地有权继续使用我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科研论文用作除了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之外的任何目的,这么做也不再需要征求我本人的同意。

我以前的研究资料包括科研记录现都保存在我原来的办公室,这笔财富属于呼研所。任何一位成员在需要使用这些资料撰写论文公开发表时应该事先征得我口头或书面的同意,我毕竟是对这些资料负有责任的人。(https://www.daowen.com)

2006年之后,我不再在中文期刊发表研究论文,要有都是一些述评、讲座或者争鸣等议论性小文章。换句话说,2006年之后凡是在中文期刊上“论著”或者“短篇论著”的作者栏出现我姓名者,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我不能对这些文章负任何形式的责任。

以上是我几点小小的请求,我无意伤害他人,完全是基于保护自己合理利益的考虑才提出的。(200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