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一)临床医学一级学科调整不同方案比较
2009年11月2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张尧学主任等领导在教育部听取了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医学领域学科目录修订工作的汇报,并重点讨论了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的拆分问题。
2009年12月15日,复旦大学就医学领域学科目录修订方案开展了全国医学院校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关于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如何调整,调研中设计了3种备选方案:①方案1——重庆会议提出,保留“临床医学”名称,增设“医学技术”和“护理学”一级学科;②方案2——重庆医科大学等建议,将临床医学拆分为数个一级学科(内科学类、外科学类、儿科学、医学技术、护理学);③方案3——赣南医学院等建议,将护理学和医学技术增设为一级学科,原内科学升级为临床医学Ⅰ,外科学升级为临床医学Ⅱ,其余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归为临床医学Ⅲ。调研结果显示,选择方案2的医学院校比较多,其理由是符合临床医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些院校还对方案2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具体意见。
2009年12月31日,复旦大学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医学领域一级学科设置基本标准”“医学学科目录修订草案”和“新增一级学科设置说明”。
2010年3月1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学科目录修订工作小组会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张尧学主任等领导和专家听取了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医学领域学科目录修订工作进展汇报,重点讨论了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的拆分及其与本科专业目录的统筹等问题。
2010年4月27日,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在上海医学院召开了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专家座谈会,在“方案2”的基础上形成了“临床医学”调整的“方案4”,强调本科和研究生学科目录修订的“统筹协调”,而不是简单的“统一”。除了护理学和医学技术外,方案4将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进一步拆分为临床内科学、临床外科学、临床妇产科学、临床儿科学和临床专科学。通过本次会议,与会专家达成了如下共识:①基于临床医学学科建设的需要,适用于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临床医学有必要进一步拆分。国家和教育部的学科建设资源配置逐渐倾向于按照一级学科实行,包括研究生培养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以及国家重点学科的评审和建设。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实施“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与其他一级学科比较,原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设18个二级学科的格局已经不能适应临床医学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②基于临床医生的院校教育(医学生)的培养需要,临床医学类专业在本科阶段不能进一步拆分。因此,本科生培养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对应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或学科建设的5个临床医学二级学科群。(https://www.daowen.com)
(二)医学领域学科目录修订草案
医学领域调整的一级学科包括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重点是临床医学。
1.基础医学 增设特种医学,原基础医学一级学科中的“法医学、放射医学、航空航天与航海医学”归入特种医学。新基础医学一级学科包括“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免疫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寄生虫学、基础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生理学、医学生物化学、医学遗传学、比较医学”等二级学科。
2.临床医学 调整方案有方案1、方案2、方案3和方案4(表2
11)。
表2
11 医学领域学科目录4种修订方案比较(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