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启示

六、启示

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的是方案A。通过本次医学目录修订的调研,对今后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学科管理工作有如下启示。

(一)学科目录调整应当有利于医学人才培养

学科目录的设置和调整的原则需要兼顾学科的知识分类、促进学科发展、有利于培养人才几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遵循医学教育基本规律,立足于有利于医学人才的培养,具体包括两个层面:一级学科层面上,根据学科的发展、知识的分类和卫生行业的需求规模来进行学科目录设置和调整;在一级学科确定的前提下,其相应二级学科的设置原则应该是如何有利于支撑本一级学科,医学和理学以及管理学交叉的二级学科,如基础医学下应有的二级学科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设置在生物学下,使得基础医学对医学整体的支撑不够,以致影响了医学门类下其他学科的发展。此外,授予学位类型和学科的归属会影响到学科培养人才包括职业资格和职称晋升等发展。

(二)学科目录的管理应逐步转向“治理”模式(https://www.daowen.com)

在我国现有的学科专业管理制度中,政府是唯一的管理主体,学科专业的存在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依靠政府的行政行为来完成。从本次修订工作也可以看出,今后学科目录的设置和管理,已经由原来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逐步变为一种学科治理的范式,经过政府、市场、大学及社会其他组织彼此之间的沟通、协调、谈判、博弈、妥协与互动,最终实现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目标的动态过程。从学科目录调整的角度看,今后除了教育主管部门的引导、学校和医学学科专家的参与制定,还可以通过征询卫生行业主管部门,获得更加真实的人才培养需求或人才培养规划信息,这与学科的设置和调整密切相关。此外,还可以通过公共渠道征求学科目录的使用者,包括学生、卫生系统用人单位等部门和个人的意见作为参考。

(三)政府的教育资源分配体制有待改进

对于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的调整,综合性大学倾向保持不变,而单科性和地方性医学院校从有利于学科资源配置考虑更倾向于拆分一级学科。这也说明我国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的投入和资源的配置方面还有许多改进之处。应当尊重学科的实际情况,而不是简单地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的资源配置将会诱导学校更加注重从有利于资源分配的角度来考虑学科的调整,从而异化了学科设置的本来目的,最终影响了医学人才的培养。

(本文收录于《中华医学教育杂志》2011年第31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