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方案研制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4年1月,为进一步实施《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保证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明确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主”这一文件的出台,对开展我国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研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授权点评估方案实践中,结合《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有关精神,并参考现有的一些研究结果,在“评估理念”“评估方法”“评估主体”“评估导向”等方面有些思考,具体如下。
(一)转变评估理念:变“被动受评”为“主动自评”
在学位授权点评估研制过程中,复旦大学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原则,结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设计了一整套评估体系。从理念上,充分认识到评估工作是诊断专业学位人才培养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学科内涵建设的重要推手,是持续推进学位授权点常态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从而将过去“被动接受评估”转向为“主动自发评估”。(https://www.daowen.com)
(二)转变评估方法:变“定量为主”为“量性结合”
以往各类评估方案往往以“定量为主”,虽然有较好的“可操作性”,但容易导致“重量轻质、见物不见人”的问题出现。本次评估体系的设计,注重“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淡化量化规模指标,突出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不仅可供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时参考,也可供全国其他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自我评估时参考。
(三)转变评估主体:变“政府主导”为“自评为主”
迄今,全国共有44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招收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各高校发展水平和特色不同。由“政府主导”的统一模式的学位授权点评估,无法充分结合每个高校学科自身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本次评估方案的研制,充分借鉴了国际上通行的评估经验,在规范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同时,各培养单位也可参考本评估方案,并结合自身学科与培养特色,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自我评估方案。
(四)转变评估导向:变“科研核心”为“人才核心”
我国医学院院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沿用科学学位方式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问题,即“重科研、轻技能”。本次评估体系的指标突出了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与职业能力的培养,完善了对“社会实践”等指标的权重设计,同时在“师资配备”中强调了校外兼职导师(行业导师)的要求,并在评估流程中特别指出需要行业专家的参与,并在“论文内容及质量”中,明确“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贴近公共卫生实际,格式规范,内容充实,理论联系实际,有一定的应用价值或学术水平”,从而避免了以科研为主导的倾向,通过学位授权点评估的导向作用,将过去评估中“以科研为核心”转为“以人才培养为核心”。
综上,随着我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进一步开展,在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各培养单位必将围绕自身学科定位和特点开展自我评估,不断优化结构,提高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
(本文收录于《中国卫生资源》2015年第18卷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