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英国、美国学位授予条件的比较

二、中国、英国、美国学位授予条件的比较

(一)中国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条件

我国授予研究生学位必须要求有学位论文,在攻读研究生期间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均须达到相应的要求,论文的立题、内容、撰写形式、字数和参考文献等都要符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1999年颁布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参考标准》。

(二)英国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授予条件(https://www.daowen.com)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源于“专业—实践—应用”,因此学位论文要求能解决实际问题,在工程实践应用研究方面有所创新。工程博士论文可以涉及工业技术、社会、人文、环境等方面,可以有假设推论,但必须要在实践中被证明。工程博士论文如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一般由企业与学生共同协商解决;在形式上不限于一篇高水平的论文,可以由理论转化为实际应用方面一系列小的实践项目研究论文组合成的学位论文。

(三)美国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条件

在美国,学位论文并不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必备条件,有这种要求的大学仅占25%左右,而综合水平测试成绩是大多数院校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综合水平测试包括笔试和能力测试:笔试是考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本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能力测试是评估和测试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现实工作中知识运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