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之文”与“辩”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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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论事之文”与“辩”
按秦观之说,论事之文“别白黑阴阳,要其归宿,决其嫌疑”,其特点是“辩”,也就是采用辩说的形式,通过批评、反驳对方的观点来树立自己观点的说理方式,进而辨别白黑阴阳,对事物的本质进行归类和区分,其代表作家是苏秦和张仪。(https://www.daowen.com)
苏、张二人是战国策士的代表人物,在战国纵横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的说辩,甚至影响了整个战国时期的历史进程。作为战国时期的纵横家,苏秦、张仪的文章有着为了某种明确的目的进行游说或者论辩的功利色彩,表现出策士卓越的论辩能力。秦观提出“论事之文”,标举苏、张之文,意在强调“辩”的文学特色。秦观的论事之文,主要集中见于他的政论文,前文提到时人对秦观散文的评价很高,与欧阳修、苏轼甚至贾谊并肩,主要是对他的政论文做出的评价。秦观对论事之文提出的标准是“辩”,就政论文而言,就是要帮助统治者做出正确的判断,以出台正确的决策,例如在财政问题上,秦观有《理财》(上、下)篇就北宋的财政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办法。财政问题一直是困扰北宋的大事,北宋当局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例如王安石变法期间,陆续颁布了青苗法、市易法、均输法等,但新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秦观对此也提出了不满,他在《理财上》对当时财政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了问题根源,《理财下》就针对上篇的问题,提出了理财的具体办法,而在《理财下》中就这两种办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以期哲宗能够根据他的策论进行判断。所谓论事之文,便是通过作者对于事件深入透彻的分析而帮助读者进行决断。秦观的论事之文分析透彻,层层展开,体现出他对于事件的熟悉程度和逻辑思维的论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