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时差与文本连贯:基于行文逻辑的可能性推论
“余既为此志”之后,有“后五年”、“后六年”、“后二年”、“自后余多在外”的连续性追叙,毋庸置疑,这显然是记文完成后的二次续作。问题是这种补记并未单独成篇,而是置于记文之后,如此连贯杂糅,看上去未免有非驴非马之虞。[19]上文已分析过“项脊生曰”对“太史公曰”用例的仿拟,发现“曰”后文字皆有自述其志的作用,非但可以议论抒情,亦可以记叙描写,无论在篇章布局中归置何处,都是一种结构单元的领起,标明写作者的一己之见。如此看来,归有光追忆妻亡之后的补记,可以纳入“项脊生曰”的范畴来理解。述昔日豪情万丈之志,抒今夕物是人非之情,在今兮昨兮的强烈对比中,归有光传达出的是一切终将归于沉寂荒凉的人生感悟。尤其是文末,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完全以荒寂落寞收尾。面对终要承受的现实,归有光已是无可奈何,这与前文所叙年少曾经如何困顿、如何自励、怎样被期待而满怀希望相接续,构成一条由振奋昂扬到归于平淡的情感主线。文章的情感逻辑是围绕“一个失意的读书士人生不逢时的抑郁和悲哀”展开的,正如吴小如先生所指出的:“(《项脊轩志》)真正的主旨所在,却是作为一个没落地主家庭的子弟,对家道中落的身世发出了惋惜和哀鸣,同时也在沉痛地凭吊个人遭际的不幸。”[20]
既然补记不是跋文,为何偏偏置于文后,给人造成叠床架屋的错觉?如此,其中的忆妻文何不移至文中,与行文中追述祖母、老妪、母亲的文字平行并置?这种回环往复的文字叙述,看似杂乱无章,实非颠三倒四的败笔。若从“文随事迁”的角度理解,这完全是“一时情境一时文”的写法,由此,成文时间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项》文以“余既为此志”为界,此前是初作,此后为续作。考索续作所涉人事,知记文初创与归氏娶妻相距五年,而史料所见归妻有元配魏氏、继配王氏、继配费氏,结合文中妻子归宁与下世的时差,只有元配魏氏自嘉靖七年嫁至嘉靖十二年死,符合婚姻时间维持五六年的历史记载。因此,据嘉靖七年娶妻上推五年,知记文初创时间当在嘉靖三年(1524),此时归有光的母亲周氏早已于正德八年(1513)故去。归有光追念先慈的恩养舐犊之情,行诸文字乃是思故之作,这与若干年后补记的文字,即“余既为此志”所领起的悼亡文本不可交错并置。如此看来,《项》文前半部分述祖思故,语涉一族三代的起伏,后半部分补记了对亡妻的追悼,慨叹当下自我的蹇塞不遇。前后文之形散神聚,得益于至亲之情贯穿始终。而以往的阅读经验恰恰忽略了这种文本内容上的精微差异,枉顾文随事迁的创作实情,一味从文类合体的角度要求悼亡入述祖,此假想无异于削足适履。(https://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文末的补记不可平移前置,但无论是单列另起还是纳入“生曰”所领,都能与初作构成一个兼有述祖与悼亡双重性的完整文本。不可否认,归文创作上存在前后相继的时间跨度,表面上看此文似乎存在初创与续作的文本断裂,然而从情感逻辑的角度看则是浑然一体。情是贯穿文本始终的一根红线,文中祖孙情、母子情、夫妻情次第展开、步步推进,从祖母的殷切期待到母亲的精心抚育,再到妻子的相濡以沫,这令身处困顿的归有光倍感温暖。同时,年复一年的科仕蹇塞使他在面对归氏三代女性的时候充满深深的愧疚,记文以期待起,以失落终,段落布置上独具匠心,充分展示了一个屡试屡败的读书人内心世界的全部痛楚。归有光之所以没有将续作另辟单篇,很可能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即保持记文篇章结构的完整性,同时兼顾情感主线的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