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双师型”教师团队的评审考核制度
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建立“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在职称评审时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做一体化教学能力和教学改革课程改革成绩,适当降低科学研究理论研究成果比例,降低研究性论文要求,提高应用性论文在职称评审中的比例。在职称评审中标准上侧重专业教师教学改革成果和专业技能成果,注重其各级各类教学成果的获得,以及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成果、学生素质教育成果,在论文的数量和层级上给予支持。对于科研工作应考核其应用性科研水平,注重校企合作服务区域经济能力,开展横向课题研究,转化成校内教学改革的成果。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的评审考核制度过于形式化,许多高职院校未能根据自身特点与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内容,对教师实用型论文及学术成果考察较少,对于教师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也疏于关注;同时,高职院校对于表现良好的教师未能采取科学的奖励措施,使得教师对于评估考核不够重视,缺乏向“双师型”发展的动力。另外,现阶段高职教育教学考核制度较为传统,无法适应市场用人标准及社会需求。一方面,未能有效引导学生参与考核工作,难以从学生视角发现高职院校教师在“双师”素质方面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未能引导院校领导、院系领导、同行教师等相关利益者参与考核工作,难以对高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考察,无法客观反映教师的教学成果及“双师”素质,更无法针对教师“双师”素质的提升提出合理建议。(https://www.daowen.com)
改革教师评审考核制度,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健康成长。高职院校要根据自身发展特色,制定完善的“双师型”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即科学合理地审核教师的教学水平以及阶段性教育改革成果。高职院校要根据教师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调节研究型论文的标准,增加实用型论文在审核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将教师在专业学科教学方面的创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作为职称审核的重点,对教师培养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发表论文数量较多、教学质量较高的教师,院校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创新教学考核制度,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专业成长。高职院校要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就必须不断深化教育改革,而教育改革的重点环节就是考核制度的改革。创新教学考核制度,目的是促进学生更好地掌握课堂所学知识技能,同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方面,学生是高职院校教师教学服务的直接受众,对于高职教师的教学工作具有重要的话语权。高职院校可以给予学生一部分考察权,由学生参与课程评价来反映高职教师的授课质量,对教师在理论和实践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为高职教师提升“双师”素质提供指导依据。另一方面,为了保障教学考核工作的全面性,高职院校还要建立多元化的评估小组,增加院校领导、院系领导、同行教师等相关利益者的参与,对高职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考察,客观反映教师的教学成果以及“双师”素质,并针对如何提升“双师”素质提出合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