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1 进步主义与传统主义

9.4.1 进步主义与传统主义

历史是人类集团之间相互斗争和交融统一的过程,在这样的过程当中,一方代表着新事物,一方代表着旧事物,两个集团之间的接触以对立抗争的形式开始,以两者的融合统一完成。在这个过程中,新事物以从属于旧事物为契机将旧事物融合到新事物中,或者旧事物以从属于新事物为契机融合到旧事物当中去。新旧事物的对抗在开始阶段并没有以观念的形式展现出来,换言之并没有被意识化。特别是新事物在生成之初,表现为偶然的自然发生的行为,即使是有意识化的情况,也只是停留在未涉及实质的表层。这样的对抗融合过程的结果如何?对于推进这一进程的各个集团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可以说是将一种自生状态进行了思想化。相应地,历史上的思想起到了将自发的历史过程意识化的作用。如果将引导和鼓舞每个个人主体思考、决定、行动的观念称为思想的话,那这种对抗交融过程的意识化一般会产生两种思想倾向:一种是以新事物为准则旧事物向新事物融合的思想倾向;一种是以旧事物为准则新事物向旧事物融合的思想倾向。以这样的思想倾向为线索概观思想史,我们能够发现与这两种思想倾向相对应的思想类型,与前一种思想倾向相对应的是进步主义,而与后者对应的是传统主义。

传统主义在结构上展现出重视既定历史积累的物质性的特点,而对历史惯性的感觉和认知是传统主义的核心。传统主义对于既定历史的积累抱有坚定的肯定态度,同时缺乏对历史进行否定的理论,因此,缺乏批判性也就成了传统主义以及传统主义类型的思想的共同弱点。与传统主义相对应,进步主义在结构上体现出向现实转移的历史可能性,或者说进步主义在很大程度上重视可能性状态下的现实性,因此与其说其代表着现实和具体,不如说它代表着未来和抽象。用一句话概括的话,进步主义是用明天的理念来裁决昨天的事情,用符合明天理念的东西建构今天的历史。因此,进步主义主张在既定历史积累惯性中进行人为处理的可能性。进步主义的根本重视的不是现实和具体,而是一种理念的抽象的历史形成能力,进步主义与从属于其类型的思想缺乏对历史积累尤其是历史惯性的肯定原理。

进步主义与传统主义可以通过它们的政治功能进行区分,进步主义代表的抽象的未来的事物,有着不断实现的可能性,在政治上表现为对社会现状的改革倾向,以近代思想为例的话,变革的经验主义、启蒙的理性主义、标榜个性解放的个人主义、社会主义等思想都属于进步主义的思想。与之相对应,传统主义代表的是实际的具体的事物,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将既存的现状和过去作为最高规范进行设定的政治理念,近代思想中颇具代表的有对法国革命尤其是对《人权宣言》持否定观点的各种保守主义,以法国的博纳尔(Bonald)、德·迈斯特尔(de Maistre)、拉梅内(Robert de Lammenais)等思想家为代表的保守主义,只是将革命社会主义作为反动意识的法西斯主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