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用指征和禁忌证
由于中枢或周围神经损伤、病变,胸廓或支气管、肺的疾病等导致自主呼吸微弱或停止;各种伤、病复苏后通气量不足的病人;心、胸大手术后帮助呼吸等均可使用呼吸机,其应用的具体指征是:
(1)呼吸频率低于10次/min;或伴有呼吸节律异常;
(2)呼吸微弱伴有意识障碍;(https://www.daowen.com)
(3)血气分析在吸氧条件下PaO2<6.0 kPa(45 mmHg)或PaCO2>8.0 kPa(60 mm-Hg)并持续增高者。
对于呼吸道梗阻,有血、气胸未做闭式引流,胸廓扩张受限及肺严重创伤出血,肺纤维化的病人机械通气不能达到治疗目的,不宜使用。有严重出血倾向,可疑有DIC者,失血性休克有效血容量未补足之前,为防止加重休克和呼吸道出血导致窒息,应慎重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