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一 隔离相关概念
隔离是预防医院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医院建筑设计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布局合理,具备隔离预防的功能。在隔离工作中护理人员应自觉遵守隔离制度,严格遵循隔离原则,认真执行隔离技术,同时应加强隔离知识教育使出入医院的所有人员理解隔离的意义并能主动配合隔离工作。
一、基本概念
1.感染源 病原体自然生存、繁殖并排出的宿主或场所。
2.传播途径 病原体从感染源传播到易感者的途径。
3.易感人群 对某种疾病或传染病缺乏免疫力的人群。
4.标准预防 是基于认定所有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不含汗水)、破损的皮肤和黏膜都可能带有可被传播的感染源的原则,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的所有患者,不论是疑有或确认有感染的患者,目的在于预防感染源在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传播。包括手卫生、个人防护装备(隔离衣、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呼吸卫生(咳嗽)礼仪、患者安置时应考量是否可能造成感染源传播、仪器(设施)和环境的有效管理、患者使用过的织物的正确处理、安全注射等。
备注:呼吸卫生(咳嗽)礼仪是通过源头控制预防呼吸道病原体传播的一项综合措施,适用于所有具有呼吸道症状和体征的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患者和探视者。
5.空气传播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微粒子≤5 μm,通过空气流动导致的疾病传播。
6.飞沫传播 带有病原微生物的飞沫核>5 μm,在空气中短距离(1m内)移动到易感人群的口、鼻黏膜或眼结膜等导致的传播。
7.接触传播 病原体通过手、媒介物直接或间接接触导致的传播。
8.感染链 感染在医院内传播的3个环节,即感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9.个人防护用品 用于保护医务人员避免接触感染性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水围裙、隔离衣、防护服等。
10.清洁区 是指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不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及传染病患者不应进入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室、浴室以及储物间、配餐间等。
11.潜在污染区 又称半污染区,是指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位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有可能被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物质污染的区域。包括医务人员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患者用后的物品、医疗器械等的处理室、内走廊等。
12.污染区 是指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传染病患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接受诊疗的区域,包括被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物品暂存和处理的场所。包括病室、处置室、污物间以及患者入院、出院处理室等。
13.两道通 是指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的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医务人员通道、出入口设在清洁区一端,患者通道、出入口设在污染区一端。
14.缓冲间 是指进行呼吸道传染病诊治的病区中清洁区与潜在污染区之间、潜在污染区与污染区之间设立的两侧均有门的小室,为医务人员的准备间。
15.负压病区(房) 又称负压病室,是指通过特殊通风装置,使病区的空气按照由清洁区向污染区流动,使病区内的压力低于室外压力。负压病区排出的空气需经处理,确保对环境无害。
16.床单位消毒 对患者住院期间、出院、转院、死亡后所用的床及床周围物体表面进行的清洁与消毒。
17.终末消毒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疫源地进行的一次彻底的消毒。如传染病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病区进行的最后一次消毒。
二、医院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https://www.daowen.com)
1.医院建筑分区与隔离要求
(1)医院建筑区域划分:根据患者获得感染危险性的程度,将医院分为4个区域:①低危险区域:包括行政管理区、教学区、图书馆、生活服务区等;②中等危险区域:包括普通门诊、普通病房等;③高危险区域:包括感染疾病科(门诊、病房)等;④极高危险区域: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器官移植病房等。
(2)隔离要求:①应明确服务流程,保证洁、污分开,防止因人员流程、物品流程交叉导致污染;②建筑布局分区的要求,同一等级分区的科室相对集中,高危险区的科室宜相对独立,宜与普通病区和生活区分开;③通风系统应区域化,防止区域间空气交叉污染;④按照WS/T 313-2009的要求配备合适的手卫生设施。
2.呼吸道传染病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适用于经呼吸道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1)建筑布局:呼吸道传染病病区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设立两通道和三区之间的缓冲间。各区域之间宜用感应自控门,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以减少区域之间空气流通。经空气传播疾病的隔离病区,应设置负压病室。病室的气压宜为-30 Pa,缓冲间的气压宜为-15 Pa。
(2)隔离要求:①严格服务流程和三区的管理,各区之间界限清楚,标识明显;②病室内有良好的通风设置,各区安装适量的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池;③不同种类传染病患者分室安置;疑似患者单独安置;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疾病患者可安置于一室,两病床之间距离>1.1 m。
3.负压病室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适用于经空气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1)建筑布局:①应设病室及缓冲间,通过缓冲间与病区走廊相连。病室采用负压通风,上送风、下排风;病室内送风口应远离排风口,排风口应置于病床床头附近,排风口下缘靠近地面但应高于地面10 cm。门窗应保持关闭。②病室送风和排风管道上宜设置压力开关型的定风量阀,使病室的送风量、排风量不受风管压力波动的影响。③负压病室内应设置独立卫生间,有流动水洗手和卫浴设施。配备室内对讲设备。
(2)隔离要求:①送风应经过初、中效过滤,排风应经过高效过滤处理,每小时换气6次以上。②应设置压差传感器,用来检测负压值,或用来自动调节不设定风量阀的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病室的气压宜为-30 Pa,缓冲间的气压宜为-15 Pa。③应保障通风系统正常运转,做好设备日常保养。④一间负压病室宜安排一个患者,无条件时可安排同种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并限制患者到本病室外活动。⑤患者出院所带物品应消毒处理。
4.感染性疾病病区的布局与隔离要求 适用于主要经接触传播疾病患者的隔离。
(1)建筑布局:感染性疾病病区应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儿科病区、重症监护病区和生活区。设单独入、出口和入、出院处理室,设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三区设缓冲间。中小型医院可在建筑物的一端设立感染性疾病病区。
(2)隔离要求:①分区明确,标识清楚。②病区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或安装通风设施;配备适量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③不同种类的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分室安置;每间病室不应>4人,病床间距应>1.1 m。
5.普通病区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1)建筑布局:在病区的末端,设一间或多间隔离病室。
(2)隔离要求:①感染性疾病患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宜分室安置;②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感染性疾病、同种病原体感染患者可安置于一室,病床间距宜>0.8 m;③病情较重的患者宜单人间安置;④病室床位数单排不应>3张;双排不应>6张。
6.门诊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1)建筑布局:①普通门诊应单独设立出入口,设置问讯、预检分诊、挂号、候诊、诊断、检查、治疗、交费、取药等区域,流程清楚,路径便捷;②儿科门诊应自成一区,出入方便,并设预检分诊、隔离诊查室等;③感染疾病科门珍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隔离要求:①普通门诊、儿科门诊、感染疾病科门诊宜分开挂号、候诊;②诊室应通风良好,应配备适量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③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到专用隔离诊室或引导至感染疾病科门诊诊治,可能污染的区域应及时消毒。
7.急诊科(室)的建筑布局与隔离要求
(1)建筑布局:①应设单独出入口、预检分诊、诊查室、隔离诊查室、抢救室、治疗室、观察室等;②有条件的医院宜设挂号、收费、取药、检验、X线检查、手术室等;③急诊观察室床间距应>1.2 m。
(2)隔离要求:①应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及时采取隔离措施;②各诊室内应配备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或)配备速干手消毒剂;③急诊观察室应按病房要求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