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综合性学习多维评价方法的运用
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评价,其主要评价手段不再是考试,评价依据不再是分数,评价的目的也不是用来甄别和选拔,而是采用多维评价的方法,以改进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指导,改善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课程设计,完善学习活动过程,推动学生的整体发展,因此,语文综合性学习评价注重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与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相结合。根据语文综合性学习的特点,针对目前在教学评价中存在的弊端,以下几种评价方式更应受到关注。
1.尊重学生评价。语文综合性学习不同于学科课堂教学,全程受控于教师,教师是学生学习评价的权威,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学生自主性较大,灵活性较强,而且常常以独立探究和小组合作的学习方式进行,在这样的学习情境和学习过程中,对学习者能够全程了解的是学生自己,尤其是小组合作伙伴,他们又是学习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对各个学习活动环节都有切身的体会,评价起来更具针对性,更加切合实际。除同学相互评价外,还应加强自我评价,让每个同学对自己在综合性学习中的经历、体验、表现、成长等作一次检点和回顾,这有利于巩固学习成果,发现差距,校正学习目标。组织、开展好学生评价,不仅对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能培养学生的反思能力和自我负责的精神,收到自我教育之效。(https://www.daowen.com)
2.加强过程评价。语文综合性学习应着重评价学习者在学习活动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合作态度、探究精神、创新意识;评价是否在活动中主动发现问题,探索问题;评价是否积极地为解决问题去搜集信息和整理资料等。过程评价可以通过学生自我评价——写活动记录、活动小结等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小组同学相互评价——相互填写评价表格,互查学习成果 (笔记、日记、作文),讨论交流等形式进行,还可以通过教师跟踪评价——教师抓住学习活动的关键环节,给予及时点拨和疏导。恰当运用过程评价,可以起到督导、激励、调控的作用。
3.重视个性化评价。语文综合性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为每个同学发挥特长、潜能创造了机会,每个同学都可以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其学习结果也可以以丰富多样、各具特色的形式呈现出来。因此,评价不可能沿用传统的 “一把尺子”“统一标准”的评价模式,而是要针对每个同学在综合性学习中的不同表现、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评价角度和评价标准。比如,听、读、说、写这四项语文能力都能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得到训练,学生从中也会各有所获,但又可能各有侧重,各不相同。只要学生在听说读写或情感态度、价值观任何一个方面有所收获、有所进步,就应该受到尊重和肯定。最为重要的是,学习者在语文综合性学习中心灵、智慧、品德、能力的成长与发展变化,而不是在全班中所处的学业水平的地位或排名。一张笔试试卷不可能对学生在综合性学习中的学习情况做出真实、合理、全面的评价,涉及情感态度、审美能力、价值观等人格因素更是如此。如果还用统一的标准去评价每个同学学习水平和成长过程中的个性特点,无异于削足适履。语文综合性学习要探讨适合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化的评价方式,而不是让所有学生去适合一种评价。因此,《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强调指出:“在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注:国家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