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思维的形式
抽象思维是人们在认识活动中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对客观现实进行间接的、概括反映的过程。概念、判断的思维形式是抽象思维的重要特征,属于理性认识阶段。
1.概念
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特征及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产物。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称为概念的内涵,是概念的质。概念所指的属性的对象称为外延,它是概念的量。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互相制约的。一个概念,内涵确定了,外延也随之确定;外延确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内涵也随之确定;概念的内涵增加了,其外延就缩小了;反之,概念的外延扩大了,其内涵就减少了。任何概念都是内涵与外延的统一体。抽象思维凭借科学的抽象概念对事物的本质和客观世界发展的深远过程进行反映,使人们通过认识活动获得远远超出靠感觉器官直接感知的知识。科学的抽象是在概念中反映自然界或社会物质的内在本质的思想,它是在对事物的本质属性进行分析、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抽取出事物的本质属性,撇开其非本质属性,使认识从感性和具体进入抽象,形成概念。(https://www.daowen.com)
2.判断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以及事物之间是否具有某种关系的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它是在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高级、更复杂的思维形式。概念与判断在抽象思维中是密不可分的。概念是浓缩的判断,判断是展开了的概念。表达概念的是词语,表达判断的是句子,判断与语句也是密不可分的。判断是句子的逻辑内容,句子是判断的表达形式。判断与句子的这种密切关系,决定了培养学生的判断能力要与句子的语法相结合。例如,简单判断(直言判断)的表达形式是单句,包括判断句、反向句等;复合判断的表达形式是复句,其中联言判断的表达形式是并列复句、递进复句和转折复句;假言判断的表达形式是假设复句、条件复句;选言判断的表达形式是选择复句。判断不当是中学生在说、写中通常会犯的毛病,如自相矛盾、主客颠倒、照应不周以及多重否定引起混乱等语病。由于现行的中学语文教材取消了逻辑知识短文,因而有关判断的知识和能力的培养,就主要靠结合句子的语法教学来进行。具体说,教学单句,应该尽量渗透简单判断的知识;教学复句,应该尽量渗透复合判断的知识;做修改病句的练习,应教学生不仅能从语法上看出句子的毛病,也要能够从逻辑上分析出问题的所在。这样就可以使学生的语法能力和逻辑判断能力同时得到提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