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考试公平的传统阐释
关于高校招生考试公平的定义,不同研究者基于不同视角有不同解析。高校招生考试研究专家刘海峰教授认为,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公平是指基于考试成绩的公平,即:“分数面前人人平等。”[2] 余扬认为,考试公平是考生接受考试评价、筛选、甄别外在尺度的一致性……广义的考试公平指各类考试本身固有的属性,狭义的考试公平指考试在具体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考试场景中享受到的公平待遇。[3]李木洲认为,高校招生考试公平是国家根据一定历史阶段发展的需要,在现有社会条件及考试技术的基础上,按照合理性的规范和原则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进行分配的一种实然状态。无论高校招生考试公平的概念如何解析,都离不开一个基本点,即公平是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首要德行。正如刘海峰所总结的,“现实中很难有最完美的制度,只有最适合的制度。考试制度的核心是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平是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根本和灵魂”[4]。
我们再把目光转向日本国内,田中宽一是论述高校招生考试公平的代表性人物,也是日本教育测评研究的开拓者。1931年,田中宽一在其专著《选拔考查法》中首次提出“选拔考查法应首重公平……关注考查客观性……关注机会均等”,对于此后的考试设计,他提出四点建议:(1)利用高中调查书;(2)利用可以大范围实施的简便易行经济的笔试,考查学科知识;(3)口头考试作为笔试的辅助,关注考生品性、兴趣等;(4)重视身体检查。[5]此后,日本高校招生考试对公平的追求一直遵循机会均等、综合考查的基本原则。(https://www.daowen.com)
综合中日两国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尝试推出高校招生考试公平的基本范畴:高校招生考试公平是历史的、社会的,是在动态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分配基准。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学力考测依然是最为客观的评价手段,是集体公平与形式公平的最佳表现,但是,基于个体差异的多元评价更接近实质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