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校招生考试公平内涵的延展
日本学校教育体系以考试为核心动因构筑而成,“教育机会平等一直被当作教育体系的组织原则”[6]。战后,高等教育机构数量与类型都极大丰富,入学机会公平成为政府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首重任务。机构多元、生源多样的现实推动政府一方面致力于统考制度的创建,另一方面致力于多样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伴随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日益发展,入学机会得到了充分扩展,而高校招生考试公平的内涵也在现实动力下丰富延展。(1)从分数的绝对公平到同时兼顾高中调查书、身体检查的综合评价的相对公平;统考制度创建以来,对高中调查书的重视一直是关注焦点,在推荐入学中,高中调查书成为核心参考资料。(2)从集体公平到差异公平。统考是一种重视集体公平的制度,但是,大众化背景下差异公平是现实所迫。多样化考试方式的日新月异为个体提供了更为多元的选择,方便高校与考生根据自身特点取其所需。多元评价承载的是对差异公平的追求。(3)从形式公平到实质公平。通过对残疾人入学考试、女子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拓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高中生体验大学教育等多元的方式,推动高校招生考试以更开放、包容的态度接近全体有意愿参加考试的国民。总而言之,日本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高校招生考试公平,逐渐摆脱了分数绝对公平、集体公平与形式公平的规束,而在生源多样化、高校类型丰富化的情状下,孜孜寻求绝对公平与相对公平、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集体公平与差异公平的相互渗透。
(一)绝对公平与相对公平的辩证统一
战后高等教育体系的重构中,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同样被赋予了促进公平的使命。对急于推动高等教育民主化进程,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的日本政府而言,创建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统考制度无疑是最为便捷且稳定的机制。统考制度追根溯源发端于我国科举制,因为其具有天然的公平公正性而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作为世界公认的维护公平与扩大民主的手段,在世界上有逐渐扩大利用范围的趋势。虽然世界各国的统考各有其特点,但是,大范围、分数公平、向所有阶层开放的基本特征始终未变。
公平始终是日本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演进的基本价值取向,而统考始终是确保高校招生考试公平的有效机制。战后日本统考制度创建伊始便具有浓烈的学力考测性质,学力考试几乎等同于公平。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日本高校招生考试历史沿革中已经埋下的统考基因再次萌芽。从效仿美国模式的升学适性考试到能研考试的初期尝试,到后来的共通第1次考试,最后到中心考试,逐步地确立了较为完备的统考制度。统考制度的确立历经国立到公立再延及私立的过程。通过统一国、公立大学的招生考试,形成了国、公立大学招生考试的统一标准。但是,当私立大学日益膨胀并以绝对数量成为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时,分数面前的绝对公平原则受到了巨大冲击。要构筑国立、公立、私立大学招生考试共通原则,要创建基本统一的选拔与评价基准,不得不对以国、公立大学为设计对象的共通第1次考试实施根本性变革,追求分数绝对公平的基本原则依然保持,但是,在教科、科目的设定上增加了适合私立大学的多元选择。私立大学可以依自身学科特点与选拔要求对考生的基础学力水平给出自己的标准,从此,私立大学以一种自由而自主的方式逐渐纳入了统考体系。国立、公立、私立大学共同参与的统考制度由此完成了确保入学机会公平的使命,以学力考测为中心的统考制度犹如一张巨大的蜘蛛网,将国立、公立、私立大学都收拢网下。在学力考测的分数面前,公平被绝对化,让民众自然相信统考制度的统一性带来的绝对公平性。
中心考试作为一项具有全国意义的统考制度,有助于考试公平理念的推广,让“只要努力了,任何人都可能上大学”的理念深入人心。作为公平的最佳量器,统考制度让考生享受平等的入学竞争,通过分数的绝对公平彰显公平的客观性,也让统考分数公平固定为日本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成为推动统考制度沿用至今的核心动力。统考制度在日本具有难以撼动的重要地位,统考成绩成为高校招生录取中的核心指标,集权威性、公正性与科学性于一体,是公认的可信度最高的关键指标。从1979年确立统考制度迄今已逾近40年。统考通过学力考测甄别与遴选人才,是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机制。OECE教育调查团也认为,“日本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的统考制度可以克服主观评价的随意性、避免外在压力的左右,总体而言是一种公平公正的制度”[7]。
对高校招生考试公平的追求是永恒的,但是,对公平的衡量标准是多元的。统考是一种最为典型的确保公平的模式,分数作为核心基准让国民形成了对自我的反省与对制度的彻底依赖。谈及高校招生考试公平,民众关注的焦点往往在于成绩高低的比较,但是,基于教育考试内在规律的视角,我们很难说一次、两次、三次的考试可以完全考查一个人的所有方面。因此,对考生学习过程的追溯考核也成了一个不可或缺的考查指标,这就是高中调查书在战后逐渐成为高校招录的核心材料的关键要因。有学者研究表明,高中成绩的演变轨迹与大学生在学期间的成绩表现有更大的相关性,而统考成绩的相关性反而比较弱。日本高校招生考试中,高中调查书作为书面材料已经是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在推荐入学中,高中调查书更是决定考查结果,评判合格与否的关键材料。
(二)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密切结合
考试制度的发展有其内在逻辑,从形式公平转向追求实质公平,最终达致形式公平和实质公平的融合统一,这是考试制度发展的内在要求。战后初期,日本政府启动高等教育民主化进程,强调国家有责任为大众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充分的机会,以保障大众的高等教育受教育权。在此阶段,对高校招生考试公平的追求倾向于形式公平,即通过完备的统考制度,通过考试时间、命题内容、评卷方式等的绝对统一,确保考生享有同一的考试条件与环境。但是,伴随高等教育民主化进程走向深入,政府更强调无论人种、信仰、性别、社会身份、经济地位有何区别,每个人都应该平等享有与之能力相适应的高等教育机会,为确保这种机会的享有首先应该完善相应的制度环境,让“人”成为制度设计考量的第一要素。实质公平体现了尊重教育考试规律、以人为核心的考试精神。日本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中,人作为核心要素,一直受到关注主要体现在下述方面:为残疾人考生提供周全服务、为考生提供统考补考的机会、校园开放日、高中生参与大学课程等方式。可以说,这些都是对考生主体地位的尊重与对考试实质公平的求索,也是日本高校招生考试公平还将继续完善的又一课题。
1.残疾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是兼具个人性与公共性的领域,因此,构建高等教育公共性的法律保障机制,政府责无旁贷。诚如劳凯声所言,“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平等保护,是每一个公民的宪法权利,而对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提供特殊保护,则是公民受教育权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的法制保障的基本内容”[8]。1947年日本政府制定的 《教育基本法》第3条规定:“所有国民都享有与其能力相应的受教育机会,在受教育上不能因人种、信仰、性别、社会身份、经济地位、门第等的不同而有所区别。”[9]按照能力分享应有的教育权益,此处的能力主要指智力,不包括经济能力,这是保障残疾人享受平等教育的基本法律保障。1970年提交的关于 《初等、中等教育改革的基本构想》中特别提及要为保障残疾人的入学机会创造有利条件,在印刷试题时,专门为视觉障碍者提供点字的试题;专设残障者考场,提供盲文试卷、手语翻译、放大镜、助听器等。该法规的践行始于中心考试。每年利用中心考试的残疾人考生在逐渐上升。以1996年、1997年为例,1996年共有291名残疾人参加中心考试,包括17名盲人、11名高度弱视者、24名弱视者、102名视觉障碍者、15名肢体高度不自由者、122名肢体不自由者。1997年,升至307名,对应的数据分别是15、17、20、105、17、133。[10]2012年,该数据升至1 472人,2013年再增至1 618人。如表6-1:
表6-1 2012年—2013年中心考试残疾人考生数 (单位:人)

数据来源:平成25年度大学入試センター試験の志願者数 (確定)について.[EB/OL].http://search.yahoo.co.jp/search;_ylt=A3aX5EqZoqtVRjAAvuSJBtF7?p=%E5%B9%B3%E6%88%9025%E5%B9%B4%E5%BA%A6%E5%A4%A7%E5%AD%A6%E5%85%A5%E8%A9%A6%E3%82%BB%E3%83%B3%E3%82%BF%E3%83%BC%E8%A9%A6%E9%A8%93%E3%81%AE%E5%BF%97%E9%A1%98%E8%80%85%E6%95%B0%28%E7%A2%BA%E5%AE%9A%29%E3%81%AB%E3%81%A4%E3%81%84%E3%81%A6&search.x=1&fr=top_ga1_sa&tid=top_ga1_sa&ei=UTF-8&aq=&oq=&afs=.
残疾人参加中心考试人数的逐年上升离不开考试中心对残疾人考试的深入研究,专业研究者通过科学实验计算出残疾人与正常学生考试时间的差异,如盲人考试时间为正常的1.5倍,高度弱视为1.3倍,肢体高度不自由者为1.3倍,以此为延长残疾人考试时间的基准,从而为科学保障残疾人的考试权益提供合理依据。不仅大学入学考试中心为残疾人参加中心考试提供了周全的服务,创设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平等的机会,其实,各高校单独招生考试的招生简章中,同样都制定了关于残疾人入学考试的相关具体事宜,从电话咨询到面谈无微不至,极尽周全。
另外,还有一项凸显以人为本的中心考试举措是,大学入学考试中心为具有正当理由的缺考者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考试时间规定为正式考试日期后的第一个周六、周日。2015年中心考试允许407名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没能准时参加第一次中心考试的考生参加第二次中心考试。这项制度设计高度彰显了统考以人为本的考试理念。
2.女子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
1872年,明治政府在指导学制创建的报告中指出,应该让女子拥有与男子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实现男女平等。这是近代以来政府关于女子教育的第一次阐述,为此后女子教育的普及奠定了合法依据。1895年,文部省制定 《高等女学校规程》并创建高等女学校实施女子中等教育;1899年,文部省颁布 《高等女学校令》,创办高等女学校作为女子接受中等普通教育的合法机构,并内设专攻科与补习科,为高等女学校毕业生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1910年,文部省修订 《高等女学校令》,强化女子实学教育,女子高等教育逐渐走向近代化;1946年,美国27人教育使节团与日方首次就教育民主改革问题进行磋商,其中提出要马上推动日本女子教育发展,实现男女平等;战后新宪法提出“男女平等”宣言,力推女子高等教育发展。1945年,日本全国大学数为48所,学部在校生数7.7万人,女生仅有160人,仅占总数的0.21%。1969年,女生在校生数达到46万人,是1959年的3.6倍,所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也从1959年的19%提高到29%。[11]从图6-1的曲线图中,我们可以看到战后到1975年,女子高等教育与男子高等教育都经历了快速发展轨道,此后渐趋平稳发展,但是,女子高等教育发展的速度显然快于男子高等教育,而且,即使在男子高等教育入学率有所下降的阶段,女子高等教育依然保持基本平稳的态势。

图6-1 1955年—1979年日本男子、女子高等教育入学率
数据来源:全国教育調査研究協会.戦後30年学校教育統計総覧 [G].東京:ぎょうせい,1980:194-200.
2012年,全国大学学部在校生数256万中,女生110万,占43%。[12]大学中女子在校生数从1945年的0.21%提升到2012年43%,意味着女生成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新增的重要生源。2014年,日本大学在校生数总计2 688 569人,其中女子1 238 488人,占46.1%。女子高等教育的深入发展不仅推动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实现,也是日本高等教育入学实质公平的体现。
3.校园开放日活动(https://www.daowen.com)
校园开放日是日本高校招徂生源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校园开放日,高校迎来众多有意愿报考该校的考生与家长,通过直接体验大学教育设施、教育环境等,考生与家长对志愿报考有了更为直观的感触,这是一种以考生为主体的双赢的活动。开放日活动一般由各大学、学部自行决定举办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但是,同一大学的不同学部一般会错开举办时间。当然,为了节约成本,也有几个学部合办的情况。为了方便考生家长,有的大学会设立多个活动地点,如东京大学、京都大学都会在彼此的所在地举办活动,故,这也是一种争夺优质生源的竞争策略。开放日当天,各学部都会安排部分教授与行政职员共同参与,行政人员负责学校概况、考试程序、就业、入学后的生活等情况的介绍,教授们则主要负责回答专业学习方面的问题。
2005年,东京大学研究生院教育学研究科大学经营、政策研究中心以高三毕业生为对象,聚焦高中毕业未来走向问题,实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高中毕业生们决定未来走向的过程中,57.2%受到了大学校园开放日的影响,46.3%受到了学校的进路指导的影响,17.6%受到了学习塾与预备校老师的影响。[13]2013年,岩手县立大学共有25 000人参加了校园开放日活动,是计划招生数的56.82倍;东北大学校园开放活动参与者共61 631人,是计划招生数的25.72倍;上智大学也有32 684人参加了校园开放日活动,是计划招生数的12.66倍。无论是国、公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都通过开放日活动为考生与家长提供了充分的直接体验校园文化的机会,是吸引考生的有力措施。2013年,新生中,东北大学有23.8%、东京农业大学有54.6%、东京学艺大学有41%、静冈县立大学有49.5%、大阪市立大学有30%、创价大学有85.7%、中央大学有36.1%、早稻田大学有49%、关西学院大学有40%参加过本大学的校园开放日活动,并因此契机最终决定选择报考该校。
4.高中生参与大学课程
作为高校招生考试利益主体之一的高中生不仅可以通过各高校的校园开放日活动获得关于大学、学部的综合印象,提高判断的客观性,也可以通过各高校为高中生举办的各类体验课程感受专业教育的魅力,为其在高校、专业的选择中明确自己的专业性向、个性特征提供裨益。各大学以高中生为对象举办的各种体验活动丰富多彩,如表6-2所示:
表6-2 2009年度日本各类大学为高中生提供接触大学教育的机会 (单位:所)

注:根据“文部科学省.大学における教育内容等の改革状況について [EB/OL].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daigaku/04052801/1353488.htm.”提供的数据整理而成。
不仅如此,高中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履修各高校感兴趣的课程,提前体验大学教育。如果通过考试,该学分可以在进入大学后成为毕业所需学分,避免重复履修。表6-3统计了2007年度—2009年度高中生履修大学课程获取学分的基本情况。
表6-3 2007年度—2009年度履修大学课程获取学分的高中生数以及认可该学分的大学数

注:根据“文部科学省.大学における教育内容等の改革状況について [EB/OL].http://www.mext.go.jp/a_menu/koutou/daigaku/04052801/1353488.htm.”提供的数据整理而成。
在上述两项举措之外,1997年文部科学省修订了 《学校教育法施行规则》,为优秀高中生提供“跳级入学制度”,即允许数学与物理领域特别优秀的高三学生,免除高中毕业资格直接跳级进入大学。2001年再次修订 《学校教育法》,撤销了领域限制,允许各领域都实施跳级入学制度。但是,入选学生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在某一领域拥有特殊才能,二是在高中学习两年以上。大学招生也必须透明公正,要及时公布该生的自我评价、校方的评价与结果等相关信息。国立千叶大学自1998年引入该制度以来,招收了72名高三学生入学,私立名城大学自2001年引入该制度以来招收了26名高三学生。[14]
(三)集体公平与差异公平的相互渗透
通过整齐划一的考试,通过客观的笔试成绩,依据分数竞争选拔,这种观念已经成为普世观念深入人心,根深蒂固不可轻易撼动。统考是一种温和的集体排他性装置,将某一群体自然排除在资源竞争之外,而这部分人还可以通过另一扇天窗通往高校,即多样化考试。非学力型的多样化考试无论在考试内容还是考试方法上都比较尊重个性,让激烈的个体竞争得以纾缓。换言之,统考成绩是高校招录的核心参考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作为考查个性、潜质等综合素质的多样化考试成了统考的有益补充。
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生源多样化必然带来考试方式、评价方式的变化,因此,根据不同考生在不同环境中孕育的能力与实力,为其提供多样化的选择不仅是一种差异公平也是一种实质公平。以推荐入学、AO入学为代表的多样化考试是基于差异公平理念的制度设计,即以承认个体差异为前提,认为人的学习能力、个性特长存在差异,但是,每个人必然都各有所长,因此,要扬长避短创设考生客观展现实力的机制,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考查不同群体、不同个体,让其获得与自身能力、素质相符的教育资源、教育环境,这才是对考生利益的有效保障。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校生源多样化、社会人才需求多样化的现实下,多样化考试制度作为一种面向个体的设计保证了处在不同学力层次的个体都能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也助益高校选拔个性化人才,避免一统考试模式下优质人才的流失。高校招生考试公平从全局统一的考核标准转向适合某一类群体的考核标准,通过区分不同类别而制定相应的一套标准,这是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内在发展的必然,也是策应外在环境变化的必然,因此,从初衷而言,这是一种善意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个体竞争,是一种个体参与竞争的模式,因此,与统考的集团排他无关,多样化考试不会将某一个身份群体排斥在外,而是基于对高校个性与生源个性的尊重,提供更为多样的考试方法与更为多元的评价方式,从而让大量原本无法接受高等教育者得到了入学机会。多样化考试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入学机会不足问题,大幅提高高等教育的参与面,大大扩充了社会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契合了个体入学的意愿,让所有有意愿甚至没有意愿的个体都得到了进入象牙塔的机会。透过图表6-2这个高中毕业生、18岁高等教育适龄人口与高校实际招生数的变迁关系图表,我们可以看到统分结合的日本高校招生考试,以集体公平与差异公平相辅相成的招生考试方式迎合了社会需求,缓解了政府财政的有限性与社会需求日益膨胀之间的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政府推动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的意愿。



图6-2 1960年—2013年日本高中毕业生、18岁高等教育适龄人口与高校实际招生数变迁 (单位:万人)
注:专门学校于1976年才获得合法地位,故统计始于该年度。
数据来源:文部科学省.2013年度学校基本調査 [EB/OL].http://www.mext.go.jp/b_menu/houdou/25/08/attach/1338337.htm.
学力考测的统考制度与非学力考查的多样化考试相辅相成的制度设计有利于缓解学力型统考潜藏的危机,对舒缓应试教育危机有一定效用。政府正是通过这两种考试制度自然的排他性功能成功地实现了社会稳定与阶级的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