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2026年03月16日
第十二章 大数据时代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2014年7月1日,法国前总统萨科齐被警方拘留,他由此成为法国历史上第一位因涉嫌腐败而被拘的总统。萨科奇在卸任总统职务两年后落马,直接原因是其手机私号遭到监听,从而导致先前的罪行逐步败露。对此,许多人感叹法式司法的公正和侦探手段的高超。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难免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感到无助。试想,法国总统都会被监听,还有谁的个人隐私可免遭践踏和侵犯?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一切个人信息都能转化成数据,自动保存和记录,容易被追踪却难以被删除,这样就让人感觉生活在被全方位监视的环境中,正如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刘长乐所言:“大数据时代,人类正在被绑架到一个无隐私的真空世界,未来将可能爆发数据垄断的危机,数据正催生出形形色色的弱势群体,可能产生一种新的工业污染——‘大数据污染’。”[1]为了对抗“大数据污染”,保护大数据时代的个人网络隐私,需要把握网络隐私的新变化、新特征和新内容,实行“两步走”策略:一方面,政府和社会需制定、健全和完善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强制措施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另一方面,公民要利用“小数据”(iData)思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和个体效能,把维权的重心转移到个人数据的控制和利用上来,从源头上保护个人网络隐私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