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的相关政策规定
大学生入伍是指部队每年从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中招收义务兵,从2013年开始征兵工作由冬季改为夏秋季征兵。2016年时间调整为每年的2月初开始。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1)男兵: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17~22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23周岁;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24周岁。
(2)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19周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22周岁。
2.身体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如身高、体重、视力等都应达到相应的合格标准。
(二)鼓励政策
2008年开始,国家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流程、征集条件和鼓励政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鼓励政策有以下3个方面。
1.专科以上毕业生入伍(https://www.daowen.com)
(1)征集阶段:①优先征集;②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最高为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
(2)服义务兵役阶段:①优先安排到技术岗位;②优先作为骨干培养。
(3)服义务兵役完成:①退役;②可选为士官;③可报考军校;④本科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
(4)定向招生: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5)考学升学:①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②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③高职(高专)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按一定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6)就业服务:①退役1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②退役后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作为士官应征入伍
《兵役法》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士官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按此规定,对于一些学有专长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以士官的身份参军。
(1)基本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入伍程序:直招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招收士官入伍后进行新兵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后,按照专业对口、招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
(3)入伍后待遇:直招士官入伍后,在新兵培训和岗前培训期间,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比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高定两级工资档次。
3.按军官待遇入伍
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军队可以从地方普通高校中直接招收应届毕业生,作为军官培养。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自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基本条件,学习成绩优秀;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