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治疗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治疗的目的和原则是争取母体可以完全恢复健康,胎儿生后能够存活,以对母儿影响最小的方式终止妊娠。
(一)妊娠期高血压
可住院也可在家治疗。
1.休息 保证充足的睡眠,取左侧卧位,休息不短于10h。左侧卧位可减轻子宫对腹主动脉、下腔静脉的压迫,使回心血量增加,改善子宫胎盘的血供。有研究发现左侧卧位24h可使舒张压降低10mmHg。
2.镇静 对于精神紧张、焦虑或睡眠欠佳者可给予镇静剂。如地西泮2.5~5mg每日3次,或5mg睡前口服。
3.密切监护母儿状态 应询问孕妇有无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症状。嘱患者每日测体重及血压,每2d复查尿蛋白。定期监测血液、胎儿发育状况和胎盘功能。血压继续增高,按轻度先兆子痫治疗。
4.间断吸氧 可增加血氧含量,改善全身主要器官和胎盘的氧供。
5.饮食 应包括充足的蛋白质、热量,不限盐和液体,但对于全身水肿者应适当限制盐的摄入。补充多种维生素及矿物质。
(二)先兆子痫
应住院治疗,防止子痫及并发症发生。治疗原则为休息、镇静、解痉、降压、合理扩容和必要时利尿、密切监测母胎状态、适时终止妊娠。
1.休息 同妊娠期高血压。
2.镇静 适当镇静可消除患者的焦虑和精神紧张,达到降低血压、缓解症状及预防子痫发作的作用。
(1)地西泮:具有较强的镇静、抗惊厥、肌肉松弛作用,对胎儿及新生儿的影响较小。用法:2.5~5mg口服,每日3次,或10mg肌内注射或静脉缓慢推入(>2min)。必要时间隔15min后重复给药;亦可直肠给药,20mg加入0.9%NaCl保留灌肠。1h内用药超过30mg可能发生呼吸抑制,24h总量不超过100mg。
(2)冬眠药物:冬眠药物可广泛抑制神经系统,有助于解痉降压,控制子痫抽搐。用法:①哌替啶50mg,异丙嗪25mg肌内注射,间隔12h可重复使用,若估计6h内分娩者禁用;②哌替啶100mg,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静脉滴注;紧急情况下,可将1/3量加入25%葡萄糖注射液20mL缓慢静脉推注(>5min)。余2/3量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50mL静脉滴注。由于氯丙嗪可使血压急剧下降,导致肾及子宫胎盘血供减少,导致胎儿缺氧,且对母儿肝脏有一定的损害作用,现仅应用于硫酸镁治疗效果不佳者。
(3)其他镇静药物:苯巴比妥钠、异戊巴比妥钠、吗啡等具有较好的抗惊厥、抗抽搐作用,可用于子痫发作时控制抽搐及产后预防或控制子痫发作。由于该药可致胎儿呼吸抑制,分娩6h前宜慎重。
3.解痉 首选药物为MgSO4。
(1)作用机制:①Mg2+抑制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阻断神经肌肉接头间的信息传导,使骨骼肌松弛;②Mg2+刺激血管内皮细胞合成前列环素,抑制内皮缩血管肽合成,降低机体对血管紧张素Ⅱ的反应,从而缓解血管痉挛状态;③Mg2+通过阻断谷氨酸通道阻止钙离子内流,解除血管痉挛、减少血管内皮损伤;④Mg2+可提高孕妇和胎儿血红蛋白的结合力,改善氧代谢。
(2)用药指征:①控制子痫抽搐及防止再抽搐;②预防重度先兆子痫发展成为子痫;③先兆子痫临产前用药预防抽搐。
(3)用药方案:静脉给药结合肌内注射。①首次负荷剂量20%MgSO420mL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0mL中,缓慢静脉推注,5~10min推完;继之25%硫酸镁60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静脉滴注,滴速为1~2g/h;②根据血压情况,决定是否加用肌内注射,用法为25%硫酸镁20mL加2%利多卡因2mL臀肌深部注射,每日l~2次。每日总量为25~30g,用药过程中监测血清Mg2+浓度。
(4)毒性反应:正常孕妇血清Mg2+浓度为0.75~1mmol/L,治疗有效浓度为3~3.5mmol/L,若血清Mg2+浓度超过5mmol/L即可发生镁中毒。首先表现为膝反射减弱或消失,继之出现全身肌张力减退、呼吸困难、复视、语言不清,严重者可出现呼吸肌麻痹,甚至呼吸停止、心脏停搏,危及生命。
(5)注意事项:①膝反射必须存在;②呼吸每分钟不少于16次;③尿量每小时不少于25mL,24h尿量不少于600mL,尿少提示肾衰竭,易发生硫酸镁积蓄中毒;④需备解毒药钙剂,一旦发生镁中毒应立即静脉注射10%葡萄糖酸钙10mL,1g葡萄糖酸钙静脉推注可以逆转轻至中度呼吸抑制。肾衰竭时应减量或停用MgSO4;有条件时监测血镁浓度;产后24~48h停药。
4.降压药物 降压的目的是为了延长孕周或改变围生期结局,主要是防止脑血管意外。因此,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以解痉为主,辅以镇静,必要时降压。对于血压≥160/110mmHg,或舒张压≥110mmHg或平均动脉压≥140mmHg,以及原发性高血压、妊娠前高血压已用降压药者,须应用降压药物。降压药物选择的原则:对胎儿无不良反应,不影响心排血量、肾血浆流量及子宫胎盘灌注量,不致血压急剧下降或下降过低。理想降压至收缩压140~155mmHg,舒张压90~105mmHg。如舒张压降至90mmHg以下,应停药,以免影响子宫胎盘灌注而对胎儿造成危害。因此,必须合理应用。
(1)肼屈嗪:周围血管扩张剂,能扩张周围小动脉,使外周阻力降低,从而降低血压,并能增加心排血量、肾血浆流量及子宫胎盘血流量。降压作用快,舒张压下降较显著。用法:每15~20min给药5~10mg,直至出现满意反应(舒张压控制在90~100mmHg);或10~20mg,每日2~3次口服;或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内静脉滴注。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性心脏病心力衰竭者,不宜应用此药。妊娠早期慎用。不良反应为头痛、心率加快、潮热等。
(2)哌唑嗪:为α受体拮抗药,能扩张容量血管,降低心脏前负荷,又能扩张阻力血管,降低后负荷。用法:0.5~2.0mg,日服3次。
酚妥拉明(苄胺唑啉):为α受体拮抗药,能作用于神经细胞突触处,阻断交感神经的去甲肾上腺素对血管的紧张作用,使小动脉扩张,降低血压,减轻心脏后负荷。用法:酚妥拉明1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00mL静脉滴注,以0.1mg/min速度滴注。每日可用10~30mg。
拉贝洛尔(柳胺苄心定):为α、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药,降低血压但不影响肾及胎盘血流量,并可对抗血小板凝集,促进胎儿肺成熟。该药显效快,不引起血压过低或反射性心动过速。用法:100mg口服,2次/d,最大量240mg/d,或盐酸拉贝洛尔20mg静脉注射,10min后剂量加倍,最大单次剂量80mg,直到血压被控制。每日最大总量220mg。不良反应为头皮刺痛及呕吐。
硝苯地平:钙通道阻滞药,可解除外周血管痉挛,使全身血管扩张,血压下降,由于其降压作用迅速,目前不主张舌下含化。用法:10mg口服,每日3次,24h总量不超过60mg。其不良反应为心悸、头痛,与MgSO4有协同作用。
尼莫地平:亦为钙通道阻滞药,其优点在于可选择性地扩张脑血管。用法:20mg口服,每日2~3次;或20~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mL静脉滴注,每日1次,每日总量不超过360mg。该药不良反应为头痛、恶心、心悸及颜面潮红。
甲基多巴:可兴奋血管运动中枢的α受体,抑制外周交感神经而降低血压,妊娠期使用效果较好。用法:250mg口服,每日3次。其不良反应为嗜睡、便秘、口干、心动过缓。
硝普钠:强有力的速效血管扩张剂,扩张周围血管使血压下降。由于药物能迅速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并保持较高浓度,其代谢产物(氰化物)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不宜在妊娠期使用。分娩期或产后血压过高,应用其他降压药效果不佳时,方考虑使用。用法为5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内,缓慢静脉滴注。用药不宜超过72h。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率。
肾素-血管紧张素抑制剂类药物:可导致宫内发育迟缓、胎儿畸形、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早发性高血压,妊娠期应禁用。
5.扩容 一般不主张应用扩容剂,仅用于严重的低蛋白血症、贫血,可选用人血白蛋白、血浆、全血等。扩容的药物:人血白蛋白,适用于低血浆蛋白,20~30g/d,1g白蛋白可吸水12mL,25~30g可吸水300~360mL;全血200~400mL/d,适用于贫血、间质性水肿者;血浆、低分子右旋糖酐,可疏通微循环,使尿量增加,减少血小板黏附,500mL/d,500mL低分子右旋糖酐可扩容450mL,维持2h。
6.利尿药物 一般不主张应用,仅用于全身性水肿、急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血容量过多且伴有潜在性肺水肿者。常用利尿剂有呋塞米、甘露醇等。
7.抗凝治疗 抗凝适应证:①慢性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血凝亢进,表现为血小板减少,血、尿中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增多;②高脂血症,胆固醇/三酰甘油<1;③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伴宫内发育迟缓及胎盘功能不佳。
肝素为常用抗凝剂。
作用机制:①增加血管壁和细胞表面负电荷而降低血黏度;②与抗凝血酶Ⅲ结合,灭活凝血酶及被激活的凝血因子;③抑制血小板集聚;④能灭活血管紧张素从而抑制其介导的血管收缩,降低血压;⑤具有抗醛固酮作用,增加肾小球滤过率;⑥能增加脂蛋白酶和肝脂酶活性,降低三酰甘油的含量;⑦具有轻度抗组胺作用,减低血管壁通透性,减少血浆胶体渗出。
用药方法:应在解痉的基础上应用肝素:5%葡萄糖+肝素50mg静滴6h,每日1次;或12.5mg皮下注射,每日2次,肝素分子量大,又带负电荷,故不通过胎盘及乳房屏障。低分子量肝素(LMWH),0.2~0.3mL皮下注射,每日1次,7d为1个疗程,它具有较强的抗Xa作用,无需监测。
8.适时终止妊娠 终止妊娠是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有效措施。
(1)终止妊娠的指征:①先兆子痫患者经积极治疗24~48h仍无明显好转者;②先兆子痫患者孕周已超过34周;③先兆子痫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已成熟者;④先兆子痫患者孕龄不足34周,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尚未成熟者,可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后终止妊娠;⑤子痫控制后2h可考虑终止妊娠。
(2)终止妊娠的方式:①引产:适用于病情控制后,宫颈条件成熟者;②剖宫产:适用于有产科指征者,宫颈条件不成熟,不能在短时间内经阴道分娩,引产失败,胎盘功能明显减退,或已有胎儿窘迫征象者。
(3)延长妊娠的指征:①孕龄不足32周经治疗症状好转,无器官功能障碍或胎儿情况恶化,可考虑延长孕周;②孕龄32~34周,24h尿蛋白定量<5g;轻度宫内发育迟缓、胎儿监测指标良好;羊水轻度减少,彩色多普勒超声测量显示无舒张期脐动脉血反流;重度先兆子痫经治疗后血压下降;无症状、仅有实验室检查提示胎儿缺氧经治疗后好转者。
产后子痫多发生在产后24h直至10d内,故产后不应放松子痫的预防。
(三)子痫的处理
子痫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最严重的阶段,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所致母儿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应积极处理。立即左侧卧位减少误吸,开放呼吸道,建立静脉通道。
1.子痫处理原则 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
(1)控制抽搐:①25%MgSO420mL加入25%葡萄糖注射液20mL静脉推注(>5min),继之以2~3g/h静脉滴注,维持血药浓度,同时应用有效镇静药物,控制抽搐;②20%甘露醇250mL快速静脉滴注降低颅压;③静脉注射地西泮:地西泮具有镇静、松弛肌肉和抗惊厥作用,对胎儿和新生儿影响小,且可减少体内儿茶酚胺分泌,有助于子宫收缩和宫颈口扩张,对产前及产时子痫间尤为适用。方法:地西泮10mg+25%葡萄糖注射液10mL静脉缓慢推注,可有效控制抽搐。如再次抽搐可重复用药。静脉推注后,为维持疗效可以地西泮40mg+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于24h内滴完;④静注地塞米松:地塞米松能减少毛细血管通透性,减轻脑水肿,并能增加尿量。常用于子痫治疗。方法:地塞米松20~30mg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⑤抽搐难以控制或病人烦躁不安可用人工冬眠。冬眠1号组成:氯丙嗪50mg,异丙嗪50mg,哌替啶100mg,以上为一个剂量,共6mL。用法:冬眠1号1/2剂量(3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
血压过高时给予降压药。
纠正缺氧和酸中毒:面罩和气囊吸氧,根据CO2结合力及尿素氮值给予适量4%NaHCO3纠正酸中毒。
(2)终止妊娠:抽搐控制后2h可考虑终止妊娠。对于早发性先兆子痫治疗效果较好者,可适当延长孕周,但须严密监护孕妇和胎儿。
2.护理 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刺激;吸氧,防止口舌咬伤;防止窒息;防止坠地受伤;密切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尿量(应保留导尿管监测)等。
3.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及早发现心力衰竭、脑出血、脑水肿、HELLP综合征、肾衰竭、DIC等并发症,并积极处理。
(四)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并发症处理
1.脑出血 脑出血俗称脑溢血,为脑实质内的出血,出血来自脑内动脉、静脉或毛细血管,以深部交通支小动脉出血最为多见。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脑出血与一般高血压性脑出血一样,多与血压骤升有关。脑出血时起病急剧,常有剧烈头痛、喷射性呕吐、抽搐大发作、昏迷、肢体瘫痪,严重时死亡。颅脑超声、CT或磁共振可帮助诊断。
处理:目的是降低颅内压和控制脑水肿,预防脑疝形成,防止再次出血,控制高血压,妥善处理妊娠,提高母婴存活率。
(1)保持安静,减少搬动及干扰,头部抬高,头部敷冰袋,保持局部低温,减少出血及降低局部脑代谢率。
(2)保持呼吸通畅,防止误吸,根据血氧和状态监测进行氧疗。
(3)保持水电解质平衡,急性期因脑水肿、出血,入量不宜过多,根据心肺功能及尿量决定入量,一般为1500~2000mL,发病4h内禁食。
(4)预防感染。
(5)降低颅内压:20%甘露醇250mL静脉滴注,20~30min滴完,每4~8h1次,如心功能不好则每次可用100~125mL,心衰及肾衰时不用。10%甘油500mL缓慢滴注,每日1~2次,起效慢但持续时间长,无反跳作用。如心肾衰竭可用呋塞米降低颅压,但效果较差。地塞米松10~20mg滴注,也有助于降低颅内压,但效果不肯定。
(6)降血压: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并发脑出血时血压升高,降压药物要能迅速降压,但不降低心脏输出量,保证重要生命器官灌注及子宫胎盘血流,并对母婴无不利影响。产科常用的高血压危象时的降压药物有肼屈嗪、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硝普钠。(https://www.daowen.com)
(7)止血治疗:一般止血药如维生素K、肾上腺色腙(安络血)等可用但效果不肯定。如有DIC则按DIC治疗,补充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血小板等凝血物质。
(8)手术治疗:血肿清除术、血肿穿刺抽血、脑室引流。
(9)及时终止妊娠。当脑出血诊断明确,有开颅手术的适应证和条件时应及时以剖宫产终止妊娠,至于脑手术的时机应与神经外科医生商议,可在剖宫产术前或术后,或同时进行。
2.心力衰竭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伴贫血或低蛋白血症者易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性心脏病。发生心力衰竭时有发绀、呼吸困难,咳粉红色泡沫痰,端坐呼吸;心脏可扩大,心率120~160次/min,部分病人可有奔马律;肺底可有湿性啰音;心电图显示心肌损害。
处理:
(1)前倾坐位,双腿下垂。10~20min后可以减少大约25%肺血容量或400mL的回心血量。
(2)纠正缺氧:用鼻导管或面罩给氧。前者可用70%乙醇,后者用30%~40%乙醇作为去泡沫剂接氧气瓶使用,氧流量4~8L/min。伴二氧化碳潴留时可正压给氧。
(3)毛花苷C0.2~0.4mg加入50%葡萄糖注射液20mL缓慢静推,2~4h后可重复1次。
(4)呋塞米(速尿)20~40mg加入50%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推,以快速利尿减轻心脏负担。
(5)吗啡10mg皮下注射或哌替啶50~100mg肌内注射以镇静。
(6)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20mg静脉注射或静滴有利于减轻肺毛细血管通透性,扩张支气管作用。
(7)纠正酸中毒。
(8)使用氨茶碱0.25g稀释后静脉推注或静滴。其具有解除支气管痉挛,扩张肺血管,强心利尿等作用。
(9)使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
(10)严格控制每日输液量,约1000mL为宜,不能量出为入。
在心力衰竭控制后,应尽快剖宫产终止妊娠,手术以硬膜外麻醉为宜,术中及术后应控制输液量,术后应用抗生素预防感染。
3.急性肾衰竭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引起的肾性急性肾衰竭以急性肾小管坏死或双侧肾皮质坏死最常见,典型的临床过程分为少尿期、多尿期、恢复期3期。
诊断: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基础上,24h内血浆肌酐增加44.2mol/L(0.5mg/dL),尿素氮增加3.57mmol/L(10mg/dL)或出现少尿、无尿。
处理:
(1)少尿期
①维持液体平衡:处理原则是“量出为入,调整平衡”。严格计算24h出入液量。一般情况下,每日入液量=前一日显性失水量+不显性失水量(约500mL)-内生水量(约400mL)。判断补液量是否恰当,观察每日体重变化及血钠水平,有无脱水或水肿征象,监测中心静脉压(6~10cmH2O),观察心率、血压、呼吸、胸片血管影等。
②处理高钾血症:重在预防,包括控制感染,纠正酸中毒,及时清创,早期发现和处理消化道出血等。治疗: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以下方法:a.10%葡萄糖酸钙10~20mL静注(高钾心脏毒性时首选);b.11.2%乳酸钠40~200mL静注,伴代谢性酸中毒时可给5%NaHCO3250mL静滴;c.2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正规胰岛素16~20IU静滴;d.钠型离子交换树脂15~20g+25%山梨醇溶液100mL口服(每日3次)。不能作为急救措施,但对预防和治疗非高分解代谢型高钾血症有效。
③纠正代谢性酸中毒:轻度代谢性酸中毒不需纠正。CO2-CP<17mmol/L时可给予碳酸氢钠0.5~1.0g口服,每日3次;CO2-CP<13mmol/L时可适当静脉补碱。
④防治感染:注意无菌操作、尽量不做侵袭性检查和治疗等,但不主张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对感染早诊断早治疗。治疗应根据药敏试验合理选用对肾无毒性或肾毒性较小的抗菌药物,如头孢三代。不宜用氨基糖苷类、四环素族及磺胺药等。
⑤营养支持:最初48~72h应限制蛋白质,以后渐进补充,可以血制品和必需氨基酸为氮源。
⑥透析治疗:近年来已普遍公认透析在预防和治疗并发症、缩短病程、降低围生期死亡率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主要可分为间歇性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或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3种方法。根据使用的时机,可分为预防性和治疗性两类。目前多数主张早期预防性透析和每天透析。透析的目标是使血BUN≤10.7mmol/L。血液透析效果确切,疗效好,其应用指征为:a.少尿或无尿3天以上;b.血肌酐>530.41μmol/L;c.血钾>6mmol/L;d.血pH<7.25或CO2-CP<15mmol/L;e.不能控制的水中毒、心力衰竭、脑水肿。
⑦降压治疗:应选择对胎儿无不良反应,不影响肾血流量、心搏出量及子宫胎盘灌注量的药物。治疗标准以控制舒张压在90~100mmHg为宜。胼屈嗪:10~20mg口服,每日2~3次或每15~20min给药5~10mg,直到舒张压满意。拉贝洛尔:首剂20mg,若10min内无效,可再给予40mg,10min内仍无效可再给予80mg,总量不超过240mg/d。硝苯地平控释片:10mg口服,每日3次,24h总量不超过60mg。甲基多巴:250mg口服,每日3次。解除肾血管痉挛不宜用MgSO4,因少尿可引起镁中毒;但有学者报道在必要时,即使患者24h尿量少于600mL或用药前4h尿量少于100mL,只要膝反射存在,呼吸不少于16次/min,仍可以使用。
⑧终止妊娠:在早期预防性透析的基础上,若胎龄已超过36周,或虽未满36周而经检查提示胎儿成熟,且母亲情况允许,可考虑终止妊娠。
(2)多尿期
①饮食可逐渐增加蛋白质。
②尿量增至2500mL/d时,入液量应改为尿量的2/3。
③连续监测血电解质浓度,必要时适当补钾。
④血BUN、Cr在接近正常或暂停透析1~2d后,血BUN、Cr不再上升,可考虑停止透析。
(3)恢复期:用药剂量和种类仍要注意,可用中药调理。
4.HELLP综合征 HELLP综合征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严重并发症,本病以溶血、肝酶升高及血小板减少为特点,常危及母儿生命。国内报道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HELLP综合征的发病率约2.7%,国外为4%~16%。其高危因素有多产妇、>25岁和既往不良妊娠史者。
(1)病因与发病机制:本病的主要病理改变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相同,如血管痉挛、血管内皮损伤、血小板聚集与消耗、纤维蛋白沉积和终末器官缺血等,但发展为HELLP综合征的启动机制尚不清楚。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可引起管腔内纤维蛋白沉积,使管腔内流动的有形物质和损伤部位接触后遭到破坏,血小板被激活释放出缩血管物质,包括血栓素A2、内皮缩血管肽等,导致血管收缩,促使血管内皮进一步损伤,促进血小板聚集,增加了血小板消耗而使血小板减少;红细胞通过内皮损伤的血管和纤维蛋白网沉淀物时变形、破坏而发生溶血;血管内皮损伤,末梢血管痉挛,在门脉周围和(或)肝实质形成局灶性肝细胞坏死、出血和玻璃样物质沉积,肝窦内也有大片纤维素样物质沉着,甚至出现肝被膜下或肝实质内出血,引起肝酶升高和肝区疼痛,偶可导致肝被膜破裂。
HELLP综合征的发生可能与自身免疫机制有关,研究表明该病患者血中补体被激活,过敏毒素、C3a、C5a及终末C5b~9补体复合物水平升高,可刺激巨噬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合成血管活性物质,使血管痉挛性收缩,内皮细胞损伤引起血小板聚集、消耗,导致血小板减少、溶血及肝酶升高。
(2)对母儿的影响
①对孕产妇影响:HELLP综合征孕产妇可并发肺水肿、胎盘早剥、体腔积液、产后出血、DIC、肾衰竭、肝破裂等,剖宫产率高,死亡率明显增高。资料表明,多器官功能衰竭及DIC是HELLP综合征所致最主要的死亡原因。
②对胎儿影响:因胎盘供血、供氧不足,胎盘功能减退,导致宫内发育迟缓、死胎、死产、早产。
(3)临床表现:该病多数起病急剧,大部分发生于产前,15%患者可在妊娠17~26周出现症状。多数患者有重度先兆子痫的基本特征,约20%的患者血压正常或轻度升高,15%的孕妇可既无高血压也无明显的蛋白尿。
典型的临床表现为乏力、右上腹疼痛。90%发病前数天有全身不适,45%~86%的患者有恶心、呕吐及非特异性病毒感染症状。多数患者有出血倾向,表现为血尿、血便、黏膜出血、牙龈出血等。孕妇可并发胎盘早剥、急性肺水肿、肾衰竭、肝被膜下血肿、DIC等。可引起胎儿缺氧、早产、宫内发育迟缓,甚至围生儿死亡。
(4)诊断标准及分类
①诊断:本病表现多为非特异性症状,诊断的关键是对有右上腹或上腹疼痛、恶心、呕吐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保持高度警惕,通过实验室检查确诊。a.血管内溶血:血红蛋白60~90g/L,外周血涂片中见变形红细胞。血清总胆红素>20.5μmol/L,以间接胆红素为主,血细胞比容<0.30,网织红细胞>0.015。b.肝酶升高:血清ALT、AST、LDH均升高,其中LDH升高出现最早。c.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100×109/L。
符合上述标准者均可诊断。
②分类:完全性HELLP综合征的诊断:a.外周血涂片中见变形红细胞,网织红细胞增多,总胆红素>20.5μmol/L,LDH升高尤其>600IU/L,以上任何一项异常均提示溶血;b.ALT及AST升高;c.血小板计数<100×109/L。以上三项全部符合可诊断为完全性HELLP综合征。部分性HELLP综合征的诊断:血小板减少、溶血或肝酶异常这三个指标中任一项或两项异常。
某学者根据血小板减少程度,将HELLP综合征分3级:Ⅰ级:血小板≤50×109/L;Ⅱ级:血小板计数>50×109/L,<100×109/L;Ⅲ级:血小板计数>100×109/L,<150×109/L。
除血小板计数外,AST和LDH水平与该病的严重程度也有密切关系,国外有研究将AST>2000IU/L及LDH>3000IU/L称为暴发型,暴发型死亡率接近100%。
(5)鉴别诊断:HELLP综合征与重度先兆子痫、子痈、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妊娠急性脂肪肝有极相似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结果,应予鉴别。右上腹的症状和体征尚需和胆囊炎、肝炎、胃肠炎、胰腺炎等疾病相鉴别(表5-3)。
表5-3 HELLP综合征的鉴别诊断

注:PT:凝血酶原时间;APTT:活化部分促凝血酶原激酶时间
(6)治疗
①积极治疗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以解痉、镇静、降压及合理扩容、必要时利尿为治疗原则。同时应积极防治心衰、肺水肿、高血压脑病、胎盘早剥、肾衰等严重并发症。
②肾上腺皮质激素:可使血小板计数、乳酸脱氢酶、肝功能等各项参数改善,尿量增加,平均动脉压下降,并可促使胎儿肺成熟。孕期每12h静注地塞米松10mg,产后应继续应用3次,以免出现血小板再次降低、肝功恶化、少尿等危险。研究表明大剂量地塞米松应用并未明显改善HELLP综合征疗效。
③控制出血、输注血小板:血小板>40×109/L时不易出血。<20×109/L或有出血时,应输浓缩血小板、新鲜冻干血浆,但预防性输血小板并不能预防产后出血的发生。剖宫产前纠正血小板减少尤为重要。血小板在体内被快速消耗且作用时间短,一般不必重复输注。
④输注新鲜冰冻血浆:新鲜冷冻血浆置换患者血浆,去除毒素、免疫复合物、血小板聚集抑制因子的危害,降低血液黏稠度,补充缺乏的血浆因子等。对改善HELLP综合征临床症状及降低围生期死亡率极有效,但对纠正暴发型HELLP综合征无效。
⑤抗血栓药物的应用:当血小板计数<75×109/L时,可给予阿司匹林50~80mg/d口服,可抑制血栓素的生成。或双嘧达莫100mg/d,口服,与阿司匹林合用有抑制ADP所引起的血小板聚集和血栓形成的作用,应注意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和凝血酶原活动度。
⑥肝素的应用:多数患者发病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有关,血液高凝状态易导致DIC的发生,当临床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均符合DIC早期诊断标准且无产兆时,可给予小剂量肝素静滴,肝素用量为3125U(25mg)加入25%葡萄糖注射液200mL静脉缓滴。如已临产或即将行剖宫产时禁用。
⑦产科处理:a.终止妊娠的时机:孕龄≥32周或胎肺已成熟、胎儿宫内窘迫、先兆肝破裂及病情恶化者,应立即终止妊娠;病情稳定、妊娠<32周、胎肺不成熟及胎儿情况良好者,应考虑对症处理、延长孕周,通常在期待治疗4日内终止妊娠。期待治疗的目的是促进胎肺成熟,提高新生儿成活率。b.分娩方式:HELLP综合征不是剖宫产指征,分娩方式依产科因素而定。母亲病情稳定、无DIC发生、无胎儿窘迫时,应在严密监护母儿的情况下进行引产。但大多数病例宫颈不成熟,子宫对缩宫素或前列腺素不敏感,常致引产失败,需行剖宫产结束分娩。c.麻醉选择:因血小板减少,有局部出血危险,故阴部阻滞麻醉和硬膜外麻醉禁忌,经阴道分娩者宜采用局部浸润麻醉,剖宫产采用局部浸润麻醉或全身麻醉。d.产后处理:一般产后4~5d血小板和肝功能可恢复,多数患者可于产后48h内症状减轻或消失,若产后72h病情无缓解,甚至恶化或伴有多器官功能衰竭时,可以用血浆交换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