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养的内涵
信息素养是人能够判断何时需要信息,并且能够对信息进行检索、评价和有效利用的能力。生命科学与医学是直接关系着社会每一个成员健康的学科领域,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领域发展最迅速、也是社会大众最希望迅速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学科,这对医学生信息素养的形成及层次提出强烈要求。
信息素养的内涵包括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与能力、信息道德与法律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在医学领域也有具体体现。
1.信息意识
信息意识是指人们凭借着对信息及信息价值所特有的敏感性和亲和力,主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捕捉、判断、整理和利用信息的意识,是人们从信息的角度去理解、感受和评价自然、社会现象时表现出的个体对信息的敏感与注意力、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与洞察力,以及捕捉、反馈、分析、判断与吸收信息的自觉程度。我国医学情报专家王松俊认为,医学生的信息意识可划分为三个方面:领域意识、前沿意识和线索意识。领域意识是指医学生对其所学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信息的关注程度;前沿意识是医学生对学科或专业领域及其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发展前沿的信息的关注;线索意识是医学生对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再现事件保持记忆、及时关联和发现线索的能力。著名循证医学与知识服务专家、英国国家卫生数字图书馆馆长米勒·格雷(Muir Gray)教授2004年在其论文中指出,在未来十年中,知识成为疾病的主要敌人,其对健康和疾病产生的冲击力比新药和新技术更大,医生也更加依赖信息和知识更新来战胜疾病和伤残。因此,对新信息、新知识的敏锐洞察力将直接决定医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
2.信息知识与能力(https://www.daowen.com)
信息知识指涉及信息活动(确定信息问题,获取、评价、利用、交流信息的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原理、概念和方法性知识,如信息相关概念的含义,(医学)信息源,检索的基本原理、方法、步骤,信息的分析与评价,信息技术,信息工具的操作知识,广义上还应包括文化知识和外语水平。信息能力主要表现在:信息需求的表达能力,包括发现问题并清晰地表达概念的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包括选择合适的医学信息源和制定正确的检索策略;信息管理与筛选能力;信息分析与评价能力,尤其是评价网上医学信息资源的能力;信息交流与沟通能力,特别是与病人及其家属交流与沟通的能力;信息的发布、利用与创新能力;循证实践能力,这是医学生最具特色的一种能力,也是提高疾病诊疗水平的必备能力,等等。
3.信息道德与法律
信息道德是人们在信息活动中应该遵守的伦理道德规范,合理使用信息及信息技术的活动不应损害他人利益。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信息法律是调整人类在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传播和利用等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世界各国信息立法的进展以及社会信息化建构的需要来看,信息法律应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内容:①信息作品著作权、专利权;②信息传播的相关法律制度;③信息获取和信息消费相关的法律制度;④信息安全与计算机犯罪防治相关法律。
在医学领域,不仅需要遵守一般的信息道德与信息法律的要求,还要遵守一些特定的要求,如在医学研究与实践活动中能自觉保护病人、尊重病人隐私等职业道德中与信息道德有关的要求。
从成为一名医学新生开始,逐渐培养:对社会信息环境的适应能力,为从校园走上社会岗位做好适应性准备;广泛信息知识的学习能力,从授课、教材、教辅材料中架构自己的知识框架;专业领域内的信息能力,从专业信息意识到主动、针对性的知识获取与科研发展能力提升;尊重道德与法律约束,逐渐树立自己的学术声誉和信任度,持续开展医学研究与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