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与思考

一、问题与思考

(一)海水是重要资源

地球上的淡水资源极为有限,而海水资源量极为丰富,通过海水淡化可以获得人类需要的宝贵淡水,因此要提高对海水淡化重要性的认识,从广义上讲,海水是全球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补充和增加全球淡水资源总量的一个重要手段。从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看,发展海水淡化产业是解决沿海地区水资源危机的有效途径。

我国海岸线蜿蜒绵长,人口和工业经济大部分都集中在沿海地区。随着用水量日益增长,无论北方地区还是南方沿海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缺水和水质恶化问题。对于广大沿海经济发达而又缺水的地区(城市)和岛屿,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支柱的海水淡化和水净化产业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繁荣沿海地区经济、保障海岸和近海地区用水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因此,应当把海水淡化作为解决沿海地区水资源匮乏的重要手段加以考虑,纳入水资源综合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

(二)缺乏有效政策法律环境

目前,国内尚缺乏良好的政策环境支撑海水淡化利用的良性发展,全国没有统一的机构对海水资源利用和海水淡化进行引导、统筹、协调和实施监督。现有的水价体系、水质标准和海水利用标准都不够完善,与水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较为落后。在海水淡化利用领域,国家的投入明显不足,没有相应的资金扶持和补贴政策,对海水淡化产业化发展提供的引导资金和启动资金不足,缺乏对海水淡化设备生产商和海水淡化处理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海水淡化的成本和投资费用相对较高,大规模产业化发展和相应技术的推广应用迫切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虽然我国的海水淡化技术较为成熟,综合成本已经逐步减低到5~7元/m3之间,但总体而言,由于海水淡化工厂的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还是处于较高水平,国家没有水资源和市政供水设施的政策性补贴,所以综合成本仍然比较高。我国现有十几个城市开始采用海水淡化的方法,补充当地的淡水资源短缺,从已经建成的海水淡化工厂来看,其成本相对于城市自来水的价格还难以形成优势。

我国现阶段的城市自来水供应,仍延续着计划经济体制。自来水厂一直主要以依靠国家补贴的方式运营,财政承担着巨额的负担,自来水的价格与价值严重不符,水价普遍偏低,目前自来水的价格一般为1.5~2元/m3。相比之下,海水淡化则是以市场化的方式将取水、设备、生产、运行、管理等全部计入成本,目前价格在5~7元/m3之间。虽然我国城市水价总的趋势是逐步提高,但从现阶段的情况看,淡化海水的价格与自来水价相比没有明显优势,海水淡化技术替代自来水应用遭遇价格瓶颈。

此外,对于西部地区水资源短缺同时又具有丰富苦咸水资源的省份,若想通过利用海水淡化技术解决当地农村居民饮用水问题,资金筹措和农民是否能承担淡化成本是主要问题。目前工业规模的苦咸水处理成本为2~4元/m3,根据西部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超过大多数西部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近年来,国家相继提出了西部大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战略,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民的饮水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关系农民生命健康的饮水问题,特别是利用海水淡化技术治理农村苦咸水工作方面,需要国家在西部地区给予资金上的倾斜,同时对农民用水给予财政补助,采取这样的扶持措施,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号召的大力支持,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三)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足

1.缺乏技术持续创新能力

虽然我国海水淡化的工程技术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目前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且对于大多数的海水淡化设备,我国具备了相应的加工制造能力及质量保证体系,设备制造成本比国外低30%左右,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很强的价格竞争能力。但是,用于海水淡化的一些关键设备,如反渗透膜、高压泵及能量回收装置等还要依靠进口,关键设备缺乏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具体表现在海水淡化企业的研发水平及创新能力、装备的开发制造能力、系统设计与集成能力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技术持续创新存在很大缺陷。国内目前还没有核心研究和开发机构,这对于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化良性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2.缺乏有效融资渠道

与现在国际上发包的海水淡化工程相比,我国建成的一些海水淡化示范工程规模还相对较小,原因在于资金不足,没有有效的投融资渠道。国外海水淡化工程对融资能力的要求比较高,而中国企业由于很难得到国家的资金支持,也苦于没有有效的融资渠道,在这方面处于劣势。此外,国内工程运行与管理过程暴露出的资金融通机制不顺和工程资金紧张问题,势必影响运行管理机制,造成成本控制水平低,投资效益不显著等一系列后果。因此,中国企业该如何提升自身的实力,面对海水淡化这块国际承包工程中的新蛋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这也是加快我国海水淡化产业化发展上一个重要环节,需要科研机构、企业、政府等有关各方面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