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理(工程)

一、国内保理(工程)

(一)工程合同

(1)合同双方必须为授信审批核准限定的交易对象。一些工程标案存在得标方(中标方)将工程分包、转包的情形,所以,必须明确法律概念上实际交易的双方。

(2)合同中的工程项目符合授信审批核准的规定。

(3)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付款期限与授信审批核准的一致(如果不一致,出具买卖双方补充协议或有效的情况说明,必须特别注意付款期限延长的情形)。

(4)合同中对工程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约定清晰。

(5)合同必须约定明确的工程验收、完工时间或期限、款项支付的时间或期限。

(6)不存在禁止转让条款。除了账款的禁止转让外,特别注意是否有工程禁止转让(转包)的规定。

(7)不存在交易双方债务抵消条款。如果有,必须出具买方同意放弃抵消的书面文件。同时,如果项目的承包方(卖方)万一发生破产清算情形,施工方有权向业主(买方)主张施工款的清偿。(https://www.daowen.com)

(8)合同双方签章完整清晰。

(9)合同在有效期内(如合同已过期,但在合同有效期内产生的应收账款也可接受)。

(二)验收单据/工程决算单

(1)工程项目符合授信审批核准规定,符合工程合同的规定。

(2)工程进度符合工程合同的规定并按照合同的规定期限进行决算。

(3)标明详细的工程量和工程进度付款金额、期限。

(4)具有工程施工方和监理公司的盖章和手签。

(5)签章完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