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单据不符的处理

第四节 发现单据不符的处理

尽管审单的目的基本一致,但保理与信用证在审单方面存在根本差异。信用证是基于银行信用,审单只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理论上开证行就负有付款的义务,相对比较简单。保理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因为国内贸易种类多,又不够规范,出现单据不完全相符的情形并不少见。由于目前没有类似UCP的国际统一准则可供遵循,在面对单据不符时的处理如果过于严格,肯定抹杀了一些具备真实贸易背景、只是贸易单据出现不符的项目;如果管理过于松散,可能就此埋下风险隐患。审单发现不符点只是基本步骤,如何慎重对待、务实探究、正确处理更是重中之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