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
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沙主持召开基层代表座谈会时指出:“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对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无障碍建设,帮助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顺应残疾人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实际举措,是为社会全体成员创造平等参与社会、实现融合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应对老龄化、满足适老化需求的重要措施,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是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的重要体现,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基础。
“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无障碍环境建设长效法律保障机制基本建立,无障碍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信息无障碍服务深度应用,无障碍人文环境不断优化;城市全面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提高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水平,完成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主要有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体系
1.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1条规定,经业主共同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可以用于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目前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也规定了相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内容。但总的说来,法律中关于无障碍的规定呈碎片化,且法律间缺乏有效衔接,《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位阶又较低。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十四五”将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从国家层面明确无障碍范围、环节和领域,倡导无障碍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具体包括:一是细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原有宏观性、指导性规定要求,提高法律条款实践中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与时俱进,丰富增加条款内容,包括规定已建成设施无障碍改造时限、无障碍改造经费投入、对业主进行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的激励性条款等,提高法规的实施力度;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明确拒不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不提供无障碍服务的法律责任。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快制定修订地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规章,加强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落实。
2.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工作机制
“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商研究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问题,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政府发展大局,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顶层设计,改变传统“九龙治水”格局,完善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体系,系统解决已建设施不系统、不规范、既有环境改造欠账问题。
各地要推进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老龄化、信息化规划等,健全本地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本地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无障碍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残疾人、老年人对无障碍环境最有发言权,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建立残疾人、老年人代表等参与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队伍,为体验促进工作开展提供保障条件,更好地推进当地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开展。
二、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
1.落实《无障碍通用规范》全文强制性标准要求
2012年出台的《无障碍设计规范》是目前我国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国家标准和技术依据,全国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道路、广场、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历史文物保护建筑等均须执行该规范。“十四五”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出台《无障碍通用规范》全文强制性标准,完善无障碍相关技术参数,加大规范实施力度,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新建、改建和扩建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必须遵守规范,旧有设施无障碍改造参照执行,对违反无障碍设计标准和规范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化、系统化。
2.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通用设计和合理便利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
“十四五”期间,将以通用设计和合理便利为原则,全面梳理现行标准,开展现行规范的修订,鼓励编制无障碍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推广通用性、便利性、包容性全龄友好设计,进一步强化标准的科技支撑,提高无障碍标准的水平,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增强公共空间无障碍环境连贯性和系统性。各地要加大无障碍标准贯彻实施力度,强化无障碍标准的实施监督,注意标准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一体化、整体性的解决方案,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加快开展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等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无障碍环境建设”已被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80项基本公共服务内容之一。
“十四五”时期,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融合发展,要重点推进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居住建筑、居住社区,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以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具体而言,一是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同步开展无障碍改造。二是推动相关行业和领域制定无障碍环境改造专项规划,明确目标,规定时限,加大投入,提高公共场所无障碍改造水平。三是出台残联系统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标准,做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示范作用。四是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与反馈机制,强化责任主体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https://www.daowen.com)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借鉴北京、杭州、哈尔滨经验,制定本地区无障碍建设专项规划或导则,实施本地区无障碍建设专项行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突出人文关怀,强化公众参与,增加经费投入,加大改造力度,切实提升无障碍建设精细化水平。
四、开展无障碍市县村镇达标验收工作
“十三五”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共命名146个示范和达标市县村镇,为全国市县村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树立了样板和标杆,充分发挥了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十四五”期间,将立足新发展理念,由示范创建改为达标验收后挂牌,进一步完善细化评选标准和要求,将“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目标和任务切实嵌入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与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相结合,调动各地积极性,扩大参与覆盖面,提高达标验收实效,全面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和水平。
各地要总结“十三五”创建经验,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参与达标验收工作,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落实工作机制保障、技术支撑责任,把优势资源投放到基层,系统提升市县村镇道路、公共建筑、城市广场和城市绿地、公共交通设施、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公共停车场(库)、居住区、居住建筑、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水平。
五、推进无障碍设计设施认证工作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开展无障碍认证为政府监管无障碍环境提供了科学机制,能够减少无障碍工程质量隐患,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效率,有利于引导无障碍设施和产品整体质量提高,能够为政府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有效的保障。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已有较为成熟的无障碍审查和认证制度可供借鉴。我国已相继出台一系列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法律和顶层设计上大力保障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实施无障碍认证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撑。
“十四五”期间,为进一步创新机制,发挥质量认证的作用助推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将出台关于推进无障碍环境质量认证工作的相关政策,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在重点领域逐步开展产品、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认证的采信和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建立系统化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认证体系。
各地要加强组织指导,充分挖掘市场消费、产品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需求,鼓励认证机构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相关产品、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创新发展无障碍认证业务,加强人才培养和认证机构能力建设,全面培育研发和市场能力,实现依靠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多元化共治局面。
六、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1.完成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是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五十章第四节“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提出“支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专栏19:社会关爱服务行动”明确“补贴110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彩票公益金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予以适当补助。各地要充分发挥中央补助资金撬动作用,运用各项政策工具加大综合协调和资金保障力度,立足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聚焦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根据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着力保障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基本需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消除残疾人家居生活障碍,提高残疾人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助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各地要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科学分解改造任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保障房建设、新型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投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完成110万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2.提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
已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的地区,可提升改造水平,对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各地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拓展资金投入渠道,根据资金统筹力度、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地域差别,按照各类残疾人的特点、需求与居住环境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项目内容,出台指导性目录和推荐清单,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改造标准,研究丰富本地区改造项目,引入新技术、新材料,增加智能化改造内容,进一步提升改造水平。
(王芳供稿,张东旺审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