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口对各种服务或扶助的利用情况
本次调查中,在残疾人口对各种服务或扶助的利用情况这个问题的选择中,有4295个残疾人未接受过任何服务,占回答数的56.3%;有1583人接受过医疗服务与救助,占回答数的20.8%;有878人接受过贫困残疾人救助与扶持,占回答数的11.5%。可见,五成以上的残疾人口未接受过任何服务。对比前面对残疾人需求分析可知,已有服务对残疾人需求的满足是不充分的(其他服务的利用情况详见表5-4)。
表5-4 样本中残疾人口对各种服务或扶助的利用情况

三、残疾人口的康复选择
(一)残疾人口对康复形式的意向
本次调查中,有3839位残疾人选择社区和家庭服务,占残疾人口总数的56.9%;有2586人选择机构康复,占残疾人口总数的38.3%;还有4.8%的残疾人口选择延伸服务。可见,近六成的残疾人口还是倾向于社区和家庭服务(见表5-5)。
表5-5 样本中残疾人口对于康复形式的意向情况

(二)残疾人口对康复内容的意向
残疾人口的康复内容包括医疗服务、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和服务这三项,在是否选择医疗服务这一项,有49.6%的残疾人口选择了肯定回答;在是否选择辅助器具这一项,有28.3%的残疾人口选择了肯定回答;在是否选择康复训练与服务这一项,有37.1%的残疾人口选择了肯定回答。可见,对医疗服务的肯定回答明显高于其他两项康复内容。
四、社区残疾人组织、无障碍设施和服务机构现状
(一)社区拥有残疾人组织情况
这次共调查了248个社区,在这些社区中,有66个拥有残疾人协会(小组),占调查社区总数的26.6%;有182个没有残疾人协会(小组),占调查社区总数的73.4%。
村(居)残疾人协会是全国残疾人组织体系的神经末梢,是对残疾人生活、工作状况感知最为敏感的残疾人工作层面,是联系当地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体系的纽带,对残疾人政策的具体实施和传递民声具有重要意义。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到,湖北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虽已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仍有相当大的工作空间,可以成为将来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之一(见表5-7)。
表5-7 样本中社区内拥有残疾人组织情况(https://www.daowen.com)

(二)社区内无障碍设施情况
对于社区内无障碍设施的调查,在调查的248个社区中,有20个有无障碍设施,占调查社区总数的8.1%;有228个没有无障碍设施,占调查社区总数的91.9%。九成多社区内没有无障碍设施(见表5-8)。
对于这些没有无障碍设施的社区,我们可以通过更深入的分析加以定位,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及当地残疾人的需求,探索、制定以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统筹方案。
表5-8 样本中社区内是否有无障碍设施情况

(三)社区内残疾人各类服务机构情况
1.社区内拥有康复站及康复协调人员情况
对社区内是否拥有康复站的调查,在调查的248个社区中有40个拥有康复站,208个没有康复站。在调查的社区中,有57个拥有社区康复协调员,191个没有社区康复协调员(见表5-9)。
表5-9 样本中社区内拥有康复站及康复协调人员情况

2.各项公共服务机构的覆盖情况
(1)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的社区,有12.1%设有法律服务所,5.6%设有特教学校(班),30.6%有文化活动站,69.0%拥有卫生室。特教学校的距离远问题特别突出,有79.0%的社区距特教学校5公里以外。卫生室(所、站)拥有状况最好,文化活动站次之,特教学校(班)距离远的问题突出,是调查中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的基本情况(见表5-10)。
表5-10 样本中各项公共服务机构覆盖情况

(2)城乡社区的公共服务覆盖情况
本次调查样本中,农村社区有168个,占67.74%;城市社区80个,占32.26%。
各项公共服务机构在城乡社区分布具有一致性,主要体现在三方面:①各项公共服务机构分布比重总体趋势一致,比重从高到低都分别是卫生室、文化活动室、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特教学校(班);②卫生室(所、站)的拥有情况在城市社区及农村社区都是最好的,比重分别达到80.0%、63.7%;③特教学校(班)距离社区远是城市社区及农村社区的共同问题。特教学校(班)距离社区在5公里以外的城市社区比重为51.3%,农村社区比重为92.3%。
与此同时,城乡差异也较明显。这主要体现在对于每一类公共服务机构,城市社区的覆盖情况都优于农村社区。拥有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特教学校(班)、文化活动站、卫生室(所、站)的城市社区比重分别是22.5%、8.8%、61.3%、80.0%。拥有以上各项公共服务机构的农村社区比重分别是7.1%、4.2%、16.1%、63.7%,比相应城市社区比重分别低了15.4%、4.6%、45.2%、16.3%。距离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特教学校(班)、文化活动站、卫生室(所、站)5公里以外的农村社区比重分别是60.1%、92.3%、54.8%、6.0%,而城市社区相应比重分别是15.0%、51.3%、13.8%、1.3%,农村社区相应比重分别比城市社区比重高了45.1%、41.0%、41.0%、4.7%(见表5-11)。
表5-11 样本中农村及城市社区各项公共服务机构覆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