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怪小说的概念、内涵、产生原因与分类
《幽明录》和《宣验记》都是志怪小说。“志怪”一词,首见于《庄子·逍遥游》,至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志怪小说”的概念正式出现,明代学者胡应麟则多次在题材分类的意义上使用这一名词。鲁迅在厘定古小说的门类时,以志怪与志人对举,最终赋予了“志怪小说”一词以精确的文体内涵,志怪小说正式成为一种文体概念。
志怪,顾名思义,为记述怪异的作品,其内容大多是殊方异物、神仙方术、鬼魅精怪、佛法灵异等,总的特点是奇异怪诞,非凡俗世界中常事常情,是出于自觉不自觉的虚构夸张,是现实生活在幻想中的曲折反映。王充《论衡·奇怪篇》云:“世好奇怪,古今同情。”这种情况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尤为显著,所以这一时期的志怪小说非常发达,现存和可考的作品达八九十种之多。鲁迅说:
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中国小说史略·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上)》)
鲁迅这段话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宗教迷信的昌炽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繁荣的基本原因。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道教及原始宗教观念流行,宗教迷信和鬼神观念深入人心。这种情况造成大批鬼神传说的出现和流传,不仅前代产生的旧传说得到进一步的传播机会,而且产生了大量新的传说。这样,志怪小说就有了极为丰富的素材来源和幻想基础并因之而大量产生。二、志怪小说的作者有文人和佛、道教徒,二者的创作动机不同,然皆以神鬼为实有。六朝文人普遍接受佛、道及原始宗教思想,宗教迷信观念极大地支配着他们的写作。佛教徒和道教徒出于自神其教即宣扬法旨和自神其术的目的,纷纷著书立说,记鬼神之事。这种情况在佛教徒中尤为突出,所以南北朝时期“释氏辅教之书”特多。这是我们欣赏和把握六朝志怪小说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干宝写作《搜神记》即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据其自序,干宝是以著史的谨严态度撰著《搜神记》的。其宗旨则在于“明神道之不诬”“演八略之旨”。据《晋书》卷八十二本传,干宝《搜神记》的写作,其直接原因是父婢及兄复生事:(https://www.daowen.com)
宝父先有所宠侍婢,母甚妒忌,及父亡,母乃生推婢于墓中。宝兄弟年小,不之审也。后十余年,母丧,开墓,而婢伏棺如生。载还,经日乃苏。言其父常取饮食与之,恩情如生。在家中吉凶辄语之,考校悉验。地中亦不觉为恶。既而嫁之,生子。又宝兄尝病气绝,积日不冷,后遂悟,云见天地间鬼神事,如梦觉,不自知死。宝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
根据题材内容与表达方式的差异,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大体可以分为四类:晋张华《博物志》为代表的“博物”体志怪小说、晋干宝《搜神记》为代表的“搜神”体志怪小说、晋葛洪《神仙传》为代表的杂史杂传体志怪小说与“释氏辅教之书”。其中“搜神”体志怪小说的成就最高,《幽明录》就是这一类中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宣验记》则属于“释氏辅教之书”中的代表性作品。
魏晋六朝时期的志怪小说,记鬼神、写妖怪、宣佛道,诸般奇异,不一而足。而其篇幅短小、情节简练、叙事生动、意境优美、传神写照、兴味盎然,足为中国古典小说史上一道独特、靓丽之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