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体系与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要求,行政机关在突发事件风险交流中主要承担两方面的职责:首先,基于透明原则和公民知情权,政府机关需要向社会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其掌握的突发事件风险信息,保障社会公众获得充分的信息资源,从而采取相应的自我防护措施。其次,由于虚假信息的广泛传播可能污染网络生态,给民众植入错误观念或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甚至引起主观次生灾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政府还负有规制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的职责。(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