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质的分类及特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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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物质的分类及特点
根据矿物质在人体中的含量和人体对它们的需要量,可分为常量元素和微量元素两大类。
1.常量元素常 量元素又称宏量元素,其标准含量占人体重量0.01%以上,每人每日需要量在100mg以上。有钾、钠、钙、镁、硫、磷、氯七种。
2.微量元素 微量元素又称痕量元素,其标准含量占人体重量0.01%以下,每人每日需要量在100mg以下。1990年FAO/WHO的专家委员会,将“必需微量元素”分为了三类:第一类为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有铁(Fe)、碘(I)、锌(Zn)、硒(Se)、铜(Cu)、钼(Mo)、铬(Cr)、钴(Co)等八种;第二类为人体可能必需的微量元素,为锰(Mn)、硅(Si)、镍(Ni)、硼(B)、钒(V)等五种;第三类具有潜在毒性,但在低剂量时,对人体可能具有必需功能的微量元素,包括氟(F)、铅(Pb)、镉(Cd)、汞(Hg)、砷(As)、铝(Al)、锂(Li)、锡(Sn)。
矿物质的特点主要有:
(1)矿物质在体内不能合成,必须从食物和饮水中摄取。(https://www.daowen.com)
(2)矿物质在体内的分布极不均匀,同一元素在不同的机体组织、器官中的含量也有很大差异。例如钙和磷绝大部分在骨骼和牙齿等硬组织中,铁集中在红细胞。
(3)矿物质相互之间存在协同或拮抗作用。如膳食中钙和磷比例不合适可影响这两种元素的吸收,过量的镁会干扰钙的代谢。
(4)某些微量元素在体内虽需要量很少,但其生理剂量与中毒剂量范围较窄,摄入过多易产生毒性作用。如硒容易因为摄入过量而引起中毒,对硒的强化应注意不宜用量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