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突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十一章 国有企业的突围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二届三中全会,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决定》指出,实行计划经济与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统一的,把两者对立起来是错误的。《决定》为全面改革现行经济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提供了依据。《决定》认为,根据历史的经验,社会主义的计划体制,应该是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体制。根据历史的经验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决定》对我国计划体制的基本点做出如下概括:

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则是必须执行的,但也是必须运用价值规律。

《决定》虽然在改革的目标模式上还没有达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水平,但提出向着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方向的改革,已经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问题上的重大突破。邓小平对此给予很高的评价,称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将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中写上很重要的一笔”。

以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为标志,国有企业的改革全面启动。但在此之前,基于对当时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管理僵化、纪律松散、活力不足等弊端,国有企业也在不同领域进行了改革尝试,正是这些改革尝试为随之而来的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潮做了很好的铺垫。(https://www.daowen.com)

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始终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几乎所有的资源都投向了国有企业。因为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经济几乎都是国有经济,一个合理的判断就是国企做好了,中国的经济就能发展。

然而现实却与这一判断大相径庭。至少在20世纪末,中国的国有经济几乎没什么起色,相反,包括乡镇企业在内的民营经济却大放异彩,从无到有,很快占据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民营经济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最主要的动力。造成这样一个事实与逻辑相背离的一个最重要原因是,当中国无可避免地走向市场经济时,微观层面不同经济组织之间的竞争谁能胜出取决于各自效率的高低,政策的倾斜只会降低竞争的有效性而不会改变结局,我们很难估计由于这种政策因素所造成的市场效率的降低和资源的无效投入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如果不考虑带有宏观性质的利改税,国有企业的改革大体经历了扩大企业自主权、承包制、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份制几个阶段。不同阶段的演进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国企业改革认识的深化。在改革的每个阶段也涌现了反映那个时代特点的风云人物,为中国国企改革的历程增添了些许个性化的色彩。一般的认识是国企改革终于股份制,实则不然,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基本治理形式,也是今天成功国企的主要形式,但在相当程度上它是国企改革的成果而不是原因,或者说不是主要原因,更为主要的原因是21世纪初实施的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通俗地讲就是“抓大放小”,将大量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为民营后,整个国有经济才真正焕发青春。而这政策的实施的一个基础性条件是民营经济有了相当规模,因此,早期国有企业的改革之所以不能成功,重要原因是原先的改革只是限于体制内,不管是扩大企业自主权还是承包制,都是体制内权力的划分,这就不可避免碰到体制内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即企业与企业主管部门的博弈。只有当这种改革跨出体制外,出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博弈时,国有企业的改革才最终获得新生,而这个过程是充满着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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