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1 绘制机件全剖视图

任务1 绘制机件全剖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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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3所示为某一机件的立体图,试分析其结构特点,并选定合理的表达方案,画出该机件的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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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3 某一机件的立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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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机件立体图中我们可以看出:机件的内部结构比较复杂,如果采用常规的三视图表达,视图中会出现较多的细虚线,这些细虚线会与粗实线混合在一起,影响图形的清晰度,不利于读图和绘图。为了清晰表达机件的内部结构,可采用剖视图。

任务实施

一、剖视图的形成

假想用剖切面剖开机件,将处在观察者和剖切面之间的部分移去,将其余部分向投影面投射所得的图形,称为剖视图,简称剖视,如图5-1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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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4 全剖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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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视图的形成

二、绘制剖视图

1.确定剖切面的位置

(1)剖切机件的剖切面必须垂直于某一基本投影面,剖切面如果是平面应尽量与投影面平行。

(2)剖切平面应尽可能多地剖到内部结构,并通过所剖结构的对称面、回转面的轴线等。

2.画剖视图

移开机件的前半部分,将机件的后半部分向正投影面投影,绘图方法与步骤见表5-5。

表5-5 机件全剖视图的绘图方法与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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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一、剖面符号

剖切平面与机件接触的部分称为断面。为了区分机件的实心部分与空腔部分,国家标准规定在接触部分要画上规定的剖面符号。机件的材料不同,其剖面符号也不同。常见材料的剖面符号见表5-6。

表5-6 常见材料的剖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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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需要在剖面区域中表示材料的类别时,剖面符号可采用通用的剖面线表示。通用的剖面线是以适当角度(最好与主要轮廓或剖面区域的对称线成45°),左右倾斜均可,且间距相等的平行细实线,如图5-15(a)所示。

当图形中的主要轮廓线与水平线成45°时,该图形的剖面线应画成与水平线成30°或60°的平行线,其倾斜方向应与其他图形的剖面线一致,如图5-15(b)所示。

同一机件各剖视图中的剖面线方向和间距应完全相同,如图5-15(c)所示。

二、剖视图的配置与标注

剖视图的位置配置有三种方式:

(1)按基本视图的规定位置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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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5 剖面符号的画法

(a)通用剖面符号的画法;(b)30°或60°的剖面线;(c)剖面线应用实例

(2)按投影关系配置在与剖切符号相应的位置上;

(3)必要时允许配置在其他适当位置上。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剖视图的标注包括剖切符号、剖切线及剖视图名称的标注。

1.剖切符号

剖切符号由粗短线(线宽约1.5d,长5~10 mm)和箭头组成。其中,粗短线表示剖切面起止和转折位置,且不要与图形轮廓线相交;箭头表示投射方向,一般在粗短线的外端。

2.剖切线

剖切线用来指示剖切面的位置,用细点画线表示。剖切线可省略不画。

3.剖视图名称

在剖切位置线的起止及转折处写上同一字母并在所画剖视图的上方用相同的字母标注出剖视图的名称“×—×”。

4.剖视图的标注方法

(1)全标指上述三要素全部标出,这是基本规定。

(2)不标是指上述三要素均不必标注。如图5-16(a)所示。

但是,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方可不标注即:

①单一剖切平面通过机件的对称平面或基本对称平面剖切。

②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

③剖视图与相应视图间没有其他图形隔开。

(3)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中间没有图形隔开,可省略表示投射方向的箭头,如图5-16(b)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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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6 剖视图的标注

三、剖视图的种类

剖视图根据剖切范围不同,可分为全剖视图、半剖视图和局部剖视图。本任务研究全剖视图,其他两类剖视图在下面的任务中研究。

全剖视图是指用剖切面完全地剖开机件所得的剖视图。

全剖视图一般适用于外形比较简单、内部结构较为复杂且不对称的机件。

四、注意事项

(1)由于剖切是假想的,所以将机件的一个视图画成剖视图后,其他视图的完整性不受剖视图的影响,仍应按完整机件画出视图。

(2)剖开机件后,剖切平面后面的可见轮廓线一定要全部画出,如图5-1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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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7 剖视图的画法

(3)一般情况下,剖视图中的不可见结构在其他视图中已经表达清楚时,剖视图中的细虚线省略不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