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御作用
2026年04月03日
(二)防御作用
与进攻现实主义者不同的是,防御现实主义者认为,无政府状态鼓励国家采取防范措施,促使均势的维持而不是打破均势,国家的首要顾虑是维持他们在体系中的位置。[47] 比如,“二战”后英国的实力有所削弱,它的对外政策则表现出对国际法的尊重,因为它现在是一个中等大国,它需要并依靠对国际法的尊重。[48]国际法的主权制度,其防御作用较为明显,可以防止他国干涉己国内政,[49]防止他国侵犯政治独立、经济独立和领土完整。
当然,就像冷兵器中盾牌在具有防御作用的同时,也可以作为砸人的武器一样,有时候,利用国际法进行防御,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进攻,即“进攻是最好的防守”。比如,尼加拉瓜在受到美国不法入侵时,在力量对比显著失衡时,尼加拉瓜没有采用“鸡蛋碰石头”之硬碰硬诉诸武力的做法,而是将纠纷提交至国际法院。最终国际法院借助任择性强制管辖权,受理了该案,并判决美国败诉。(https://www.daowen.com)
防御自身的另一面是抑制他人之恣意,国际法防御作用发挥功效的结果就是对霸权国的“任性”予以抑制和制约。但是,需要了解的是,防御并不等于坚不可摧,即便练就了“金钟罩”或“铁布衫”,也有薄弱环节和“一捅就破的气眼”。主权这面防御之盾,正在经受着“人道主义干涉”“保护的责任”和“全球命运共同体”等国际法之“矛”的进攻,究竟是矛把盾刺穿,抑或是盾把矛给隔钝,都无法过早作出结论。其启示意义在于,在现在的国际利益分配制度中,正在崛起的中国,要善于利用国际法的防御功能,防止国家利益被他国不合理挤占,也不能天真烂漫地依靠国际法为国家利益提供无懈可击的防御之盾。尽管国家利益并非总是先验地被给定,且具有鲜明的层次性。[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