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营养支持指征
营养支持的主要目的是改善患者的临床预后,其作用包括:①避免由于饥饿所造成的损害;②纠正由于疾病或治疗所造成的营养、代谢障碍;③维持机体组织储存及体重,改善生理功能及精神状况;④尽量减少由于分解代谢所造成的机体蛋白质等组织的分解,促进合成代谢并增加体重;⑤加速机体康复,缩短住院时间,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因此,原则上凡是因各种原因在一段较长时间内(超过1周)不能正常进食或饮水,均为需要临床营养支持的指征。
一、肠外营养支持的适应证
凡是需要营养支持,但又不能或不宜接受肠内营养支持的患者均为肠外营养支持的适应证,实际上临床上遇到的具体患者往往情况十分复杂,营养支持的有效性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原发病的严重程度、病程的长短,以及并发症的存在等,此外,某些疾病的不同阶段所接受的营养支持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因此,我们认为下列情况下可考虑应用肠外营养:①由于以下情况无法进食或通过消化道吸收营养物质:广泛小肠切除,小肠疾病,放射性肠炎,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②接受大剂量放、化疗的营养不良者;③进行骨髓移植者;④无法进行或不能耐受肠内营养的重症胰腺炎者;⑤消化道功能障碍的严重营养不良者;⑥营养不良的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患者或存在并发症(如顽固性腹泻、并发其他感染、接受化疗)的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者;⑦严重分解代谢状态下患者(如颅脑外伤、严重创伤、严重烧伤),在5~7天内无法利用其胃肠道者。(https://www.daowen.com)
二、肠内营养支持的适应证
理论上,患者因原发疾病或因治疗的需要而不能或不愿经口摄食,或摄食量不足以满足机体合成代谢的需要时,只要患者胃肠道能够耐受肠内喂养,均可考虑采用肠内营养支持,临床实践中,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适合肠内营养:①意识障碍、某些神经系统疾病所致的昏迷患者,老年痴呆不能经口进食或精神失常、严重抑郁症、神经性厌食患者等;②吞咽困难和失去咀嚼能力的患者;③上消化道梗阻或手术后患者;④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严重感染等患者,虽可经口摄食但摄入量不足;⑤消化道瘘患者,一般适用于低流量瘘或瘘的后期,所提供的营养素不致从瘘口流出的患者;⑥营养不良者的术前准备;⑦炎性肠道疾病患者,当病情逐渐缓解,小肠功能适当恢复且能耐受肠内营养制剂时;⑧短肠综合征的肠道代偿阶段;⑨胰腺疾病病情稳定、肠道功能恢复后;⑩慢性消耗性疾病,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患者及免疫缺陷性疾病等患者;·肠外营养的补充或过渡:由于长期肠外营养会导致肠道结构及功能损害,因而临床上常采用逐渐减少肠外营养用量,同时逐步增加肠内营养,最终过渡到经口进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