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社会
安全的价值取向,替代了康复的逻辑取向
康复是精神障碍者最终摆脱疾病、走向健康的重要环节。院外的社区康复与医院内部康复具有同等重要的功能。我国重性精神障碍者管理模式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反向强化了以社会公共安全为导向的管制逻辑,冲淡了社区康复蕴含的促进精神障碍者人际沟通、平等享有升学就业机会、不受歧视地融入和回归社会的三大价值逻辑。实践中,我国社区康复机构(如阳光心园)的培育和运转,受到传统精神卫生管理体制的束缚,在实践运作中,管控病人一直是政府管制的科层制特色在精神卫生领域的体现,通过限制其人身自由来防止其危害社会安全。因此,过分注重“安全”“稳定”的目标导向,有助于建立权责明晰、等级分明的社区精神障碍管理网络,但也无形之中压制了社区康复自身的发展空间以及精神障碍者社会权利的供给。与此相伴,生出管理上“形式化”“政绩化”等消极倾向,使得政府的主导性与康复的自主性相冲突,精神障碍者的个性化需求常常与管理要求相互冲突,无形中抑制了其需求和利益表达,这在根本上对于精神病患的后期康复极为不利,也直接降低了社区康复服务的可及性和享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