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干预的阶段性建议
克鲁克建议,心理健康干预同样要根据灾后心理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措施。
在即时阶段,需要尽早进行心理健康干预,因为越早得到心理帮助的受害者,其心理后遗症就越轻。这一阶段的干预措施包括医疗专业团队提供的医疗/心理护理,以及心理学家、精神卫生人员(在专业工作者的帮助下)提供的心理支持。这一阶段的心理援助主要包括听取受害者表达压力或创伤经历的信息,并提供有关身心反应、症状和演变的信息,这种心理护理和支持叫作“解除陷阱”(defusing)。
在后即时阶段,不仅要确保住院患者的医疗/心理随访,还必须向有需要的受害者和救援人员提供基于个人或团体的“汇报”(debriefing)治疗。针对救援人员的汇报原则应当按照认知和叙事原则进行,针对受害者的汇报原则应当基于情绪表达(情绪宣泄方法)进行。(https://www.daowen.com)
在慢性阶段,必须尽快确保对创伤相关心理障碍(见后面小节)的诊断和治疗,尽量不要出现延误,以免病情恶化。这种治疗必须由经过灾难精神病学培训的精神科医生和临床心理学家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这不同于普通的心理障碍患者发病的状况,因为灾难的受害者往往意识不到自己有可能出现心理症状)。
出现集体或社会恐慌时,需要政府管理部门采取公共干预措施,集体失调行为也需要精神卫生人员的妥善干预,这些由上至下的干预措施是个体恢复心理健康的有力保障。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灾难发生后心理救援的干预效果取决于社会是否建立成熟的灾难预防措施。克鲁克建议,在经常遭受自然灾害袭击的国家,应该建立以下四个阶段的长期预防措施:(1)信息充分,提供关于风险和危险的正确信息;(2)道德教育,促进相互帮助和团结;(3)指导说明,提供有关自我保护和救援手段的详细指导说明;(4)练习和训练,提供针对救助者和领导者的教育,要充分学习和了解如何应对受害者和救助者的压力,以及这些压力有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