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日本的经验

来自日本的经验

日本也是最早建立灾后心理援助体系的国家之一。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自然灾害频繁出现的日本对灾害的应对措施尤为重视,这体现在其不断更新和完善的防灾、减灾法律体系上。日本出台的有关应对灾害的最早的法律,可以追溯到1880年颁布的《备荒储蓄法》。全社会参与和注重灾后心理援助的长效性的特点,在日本也表现得尤为突出。

回顾日本灾后心理援助史,对我国建立疫后心理援助系统与机制有三点可借鉴之处。

第一,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经过多年持续发展,日本形成了非常完备的灾害危机管理法律体系,并且保持着持久生命力——1961年颁布的《灾害对策基本法》已修改了23次,在1995年阪神大地震发生后,日本专门对《灾害对策基本法》作了修订。这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本应对灾害的法律体系在不断推陈出新,修改完善,以使相关法律在发生最新灾情时能切实起到先导和支撑作用,这一点非常重要。(https://www.daowen.com)

第二,注重心理援助的长效机制。1995年阪神大地震发生后,日本兵库县开启了长达十年的“不死鸟计划”,包括“紧急—应急对应期”“复旧期”“复兴前期”和“复兴后期”四个阶段。日本政府建立了心灵创伤治疗中心,同时设置心灵创伤治疗研究所,对心灵创伤及创伤后应激障碍等进行调查和研究。心理工作者还在受灾地区的中小学设置“教育复兴负责教员”及“学校个人生活指导员”,并通过与家长及相关机构紧密合作,进行学生心理创伤救助。

第三,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模式。在日本,除了中央政府和自卫队的救助外,民间团体的共救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日本有近3万个民间组织配合政府开展行动。日本强调邻里心理支持,各个行业和领域都注重利用自身资源开展心理抚慰,比如“治愈系”在灾后广泛传播,手段多样,既有漫画、歌曲、小说等文艺作品,也有宗教和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