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意识的体验和接纳

三、罪意识的体验和接纳

1943 年吉本伊信在让28 名女工做了内观体验后,发现只要能自觉意识到“罪恶感”的话,精神生活就会有很大的改变。

但是,在以“耻感文化”为主导的日本,罪意识的唤醒是自我觉悟的开始。而在其他国家,却并不一定适用。2012 年6 月,我参加的在日本冈山举办的第35 回日本内观疗法学术会议上,奈良女子大学教授真荣城辉明与中国代表针对内观的第三个主题——“给别人添的麻烦”,进行了讨论。

日本学者的问题是:中国人在做内观的过程中,对“给别人添的麻烦”阻抗比较大,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罪。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王祖承教授的观点则是:在中国文化中,“罪”字在历史上是一个比较明确的法律术语,如果让中国人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发现自己的“罪”,那是无法接受的。因为在中国人的概念中,“罪”是一个最彻底、最完全的否定。一旦接受我有罪,会打破个人成长的连续性,出路有以下三个:一是毁灭重生,开悟,升华;二是破罐子破摔,心理退缩、弱化;三是接受惩罚、调节成长。而中国是地球上唯一一个一直延续几千年的文明古国,中国的历史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从未间断过,哪怕只是一天;中国也是地球上从来没有消失过的一个国家,而地球上曾经存在过的其他文明古国都经历过灭亡或是消失,他们的历史中断过,甚至有些国家消亡以后再也没有出现。所以,中国的主流文化是改变、适应、继承,中庸之道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最有力的法宝。对中国人民来说,第三种出路是最普遍的,也是内观在帮助我国人民心理康复中可以达到的效果。当然,否定升华的也会有一部分人,但不是普遍的效果。

那么在其他国家呢?不得而知。

还有一种说法是,内观疗法的罪恶感和一般所定义的罪恶感并不相同:一般认为的罪恶感,是来自防卫的罪恶感,或者是对于他人加诸我的束缚表示不满;而内观疗法则认为罪恶感是来自自私,也就是所谓的“我执”。

吉本伊信说,内观的目的在于祛除“我执”。要袪除“我执”,在内观上需要先察觉自己的“我执”。如果以内观自我省察的三个观点来说,就是要察觉到我得到别人的恩惠太多,却一直未注意及此,不但未感恩图报,反而给别人带去太多的麻烦,我的自我本位、放任、傲慢、匮乏体贴心正是这些罪恶的根源。(https://www.daowen.com)

罪恶感的察觉在治疗上有何意义呢?这是内观疗法非常重要的一点。从心理治疗的观点可以归纳如下:

1.袪除拒绝改变的心态:接受心理治疗者同时有两种心理,一为企求改变的需求,二为害怕改变的心理。患者因内观而面对自我的丑陋与脆弱,抗拒改变的心理也迅速消失。

2.对别人的恨意与不满的消失:敌意与不满的心理乃是认为“我是对的,是被害的,我有权利要求对方”的心态所导致的。因此,一旦了解到“我是错的,我太任性,并且是个加害者”,则怨恨与不满将无存在的余地。不仅如此,还会对别人的恩惠产生感谢与喜悦的念头。

3.放弃虚伪的面具,寻回真正的自我:一旦对于自我的丑陋有正确的认识之后,就能平心静气地接纳我及他人。

“罪”对中国人来说,接受太难。所以我认为不要用“罪意识”,而用“内疚感”可能更为贴切一些,其觉悟的作用不一定有显著的差异。我决定投身于内观事业,也是由于一次偶然的机会。在1997 年我接触到内观疗法后,一直也没投入太多的精力在体验内观、学习内观上。转机发生在1998 年初,晚上睡觉前,我陪当时5 岁的女儿在床上玩耍,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于是我突然很好奇,如果给这么小的孩子做内观会有怎么样的效果?于是,我给女儿说:“咱们来做内观好不好?”女儿说:“什么是内观?”我说:“内观就是想想妈妈给你做的、你给妈妈做的……”她说:“好吧!”我说:“那咱们就开始,你先想想妈妈今天给你做了一些什么事。”她很认真,也很开心,几分钟想起了很多事情并告诉我。我说:“那你再想想今天你给妈妈做了什么?”她想了一会儿,没有正面回答我,而是说:“妈妈咱们睡吧,明天再做内观。”我问:“为什么呀?”她有点内疚地回答说:“今天妈妈为我做了那么多的事,我什么都没给妈妈做,明天我要为妈妈多做些事情,晚上就可以做内观了。”孩子当时的这句话让我很受触动,并且思考了许多,联想到我每天的临床工作中和生活中碰到的许多因为独生子女的教育成长问题,来找我咨询、向我诉说、祈求我给予帮助的家长

话说回来,对于一直捧在手心里长大的独生子女来说,改变不会那么容易。当时我想,独生子女,父母关注太多,总觉得我是“小皇上”,极度自我为中心,没有一颗感恩的心;而内观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检查自我的方法,适用于大部分年龄段,如果应用到独生子女的成长、教育中,一定会对他们有所帮助。也是机缘吧!于是,我开始下决心要将内观引入到学生的成长、教育中,在后文的个案中会重点介绍有关学生做内观的一些体验和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