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相关问题
(一)法律诉讼化倾向
伴随着西方的病人权利运动,患者的自主意识不断增强,患者开始自觉使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医疗纠纷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加,而且要求经济赔偿的数额巨大。据统计,美国在1979年一年中,平均每8名医生中有1名受到起诉,至1983年为每5名医生中有1名受到起诉。1997年纽约医疗事故平均赔偿费用为1.12万美元,至2001年达到2.06万美元,四年增加近一倍。据美国《法律》杂志统计,2001年纽约市法院判决的十大诉讼赔偿案中,医疗事故案就占了六例,而且赔偿金额最高的两例分别为1.448亿美元和1.078亿美元,均为医疗赔偿案。[29]中国近些年这类问题也较多,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繁,医疗赔偿的额度也高昂,2001年我国涉及的医患纠纷案赔偿总额多达42亿元人民币。
(二)医患矛盾出现升级和加剧的趋势
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快速发展及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不同原因导致的医患矛盾与冲突。医生收受患者红包、拿回扣,医院乱收费、过度医疗,将引进新设备的成本转嫁给患者,医患之间的信任感被严重破坏。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从不理解、争执到围堵医院,从设灵堂发展到出现辱骂殴打医务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如果医患之间的矛盾不能得到合理的疏通和解决,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暴力冲突。自2001年,在重庆市、湖北应城市、湖南长沙市相继发生了三起医生被患者所杀的惨案,医患关系升级到如此恶劣的程度,这在我国医学史上实属罕见。
(三)呈频发性、群体性(https://www.daowen.com)
医患关系冲突近些年变性异常频繁。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至患者无故医闹,医患冲突进入白热化。据我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在全国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信中,每100封中就有2~3封是关于医疗投诉的。医疗投诉在1997年与1998年分别比1996年增加86.2%和54%。而且许多单个医患冲突已经上升为群体性冲突事件。2003年,一起恶劣的群体性医患冲突事件发生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三起医患纠纷的病患家属纠集到一起与医方谈判,结果谈判失败,最终出现封、打、砸医院的恶性事件。2005年,山东潍坊市某医院也出现了一百多人围堵医院并放哀乐的恶劣事件。[30]此类医患冲突导致的群体事件,手段多样,参与人员多,往往有预谋性和组织性,涉及面广,影响十分恶劣。
(四)由于多方介入更显复杂
近年来,医患矛盾已成为舆论和社会的焦点,其引起的负面影响较大,医患关系更加紧张,除了医院和患者各自的原因之外,媒体的推波助澜也是原因之一。有些媒体无视医学的一些客观事实,一些所谓的记者在对医学知识缺乏了解的情况下,为了制造新闻点或以同情弱者为名而进行夸大事实甚至歪曲事实的报道。如某电视台报道的一肾癌患者到河北一家医院就医却意外“失去”左肾,而事实上是由于患者自身疾病造成了左肾萎缩,经有关部门调查证实这并不是手术医生的过失,但经电视台歪曲报道后,引起诸多不良的社会反应。媒体的过分渲染加深了患者群体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如河南一患儿用庆大霉素引起耳聋,患者向医院第一次索赔87万元,第二次索赔40万元。其实任何药物都有一定的副作用,这还是医务人员无过失的医疗纠纷,但经媒体过分渲染,却引起轩然大波。如果患者的医疗并发症、副作用和医疗意外都归咎于医院,那么医院将无力生存下去。
由于“医药分开”和医疗保险制度等的建立,当前医患间的冲突由医患双方的利益关系变成医、患、保、药等多维的关系,利益关系出现了多元化的特点,医患之间的矛盾可能因这种多方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有些利益团体看到了医患冲突中存在的巨额经济赔偿,他们以维护患者“权利”为名,成为“名正言顺”的第三方营利人。这些个人或组织,不实事求是,不遵守法律程序,预谋策划混淆视听的群众闹事,或围堵医院、或威胁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甚至有些与黑社会势力勾结而加剧医患关系冲突。2002年,湖南省衡阳市南华大学附一院发生了一起羞辱医生的案件,实际就是当地黑社会势力借医患纠纷趁机敲诈钱财。黑社会势力安插人员到医院,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医疗纠纷的相关信息,一旦有机可乘便纠集同伙来到医院,同时勾结不法法医和律师,以病人家属的身份向医院索要各种赔偿,成功之后即与病人瓜分赔偿费。[31]本来紧张的医患关系由于多方的介入而更显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