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中的伦理问题

二、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中的伦理问题

一直以来,遗传学家和神学家对于是否该干预人类基因问题存在激烈的争论。普林斯顿大学神学家保罗·拉姆齐(Paul Ramsey)就强调,减少人类遗传负荷的方法在伦理上是难以获得辩护的,因为按天主教的看法,把生殖过程和性爱人为剥离是反自然和反伦理的。这种干预人类基因的做法实际上是“新优生学”,其实质就是将“人”比作“人类自身的创造者”,而忽略和取代了人类真正的创造者——上帝[14]。他甚至把新优生学视为一种新的科学宗教,一种人类终极价值的根源。1970年拉姆齐在其轰动一时的论著《被制造的人:基因控制的伦理学》(Fabricated man:the ethics of genetic control)中主张:在知道如何成为人之前,人类不应扮演上帝,而一旦真正认识了自我后,人类将不再扮演上帝,以此来警告那些主张要傲慢地控制人类生育的人们。[15]而另一位学者弗莱彻,在1974年出版的《基因控制的伦理学:生殖轮盘赌的终结》(The ethics of genetic control:ending reproductive roulette)一书中,他提出了“请扮演上帝”(Let's play God),来回击“扮演上帝”论证,强调了人类在决定和控制自然生育进程中的责任与义务。

1979年世界教会委员会讨论了基因技术操纵生命的伦理问题。这次研讨会认为,出于预防或治疗疾病或增强人类能力目的的生殖细胞系干预在伦理上难以获得辩护。美国国家教会理事会甚至指责那些重组DNA研究者扮演了上帝,因为他们拥有了“类似上帝”(God-like)的能力来直接或间接地改变生命进程。1980年,一些宗教领袖们联合向时任美国总统卡特写信,表达对干预人自身基因的担忧。1982年,美国总统生命伦理委员会的《分裂生命》报告就是对宗教界的一种回应。[16]1982年,第26次欧洲议会上通过的第943号建议:每人都有继承一套未被改编的基因组的权利,科学界应禁止此类临床试验。美国政府也声明:“不资助”和“不审批”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研究方案。主要的论据有“不该扮演上帝”“后代人应拥有一套未被更改的基因组权利”“人的身份会因基因治疗而改变”和“干预后代人基因滑向纳粹优生”等。对于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应根据“有利”和“公正”原则来发展最佳利益标准,借此区分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临床试验。(https://www.daowen.com)

有关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的伦理论争的一个焦点是:干预后代的基因到底涉及哪些风险,又有哪些潜在的益处?当高风险和高受益并存时,一个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临床方案能否得到伦理的辩护?不少宗教团体对这种后果论的论证方式持强烈的反对态度。在他们看来,无论“风险-受益”的比值如何,都无法表明干预人类后代基因行动本身的正当性。基于“风险-受益”分析的论证是否成立,或它在什么意义上成立呢?进入21世纪,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研究的步伐并没有停止。位于线粒体的基因突变会导致诸多线粒体疾病,通过替代发生突变的线粒体基因达到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是一种有希望的新疗法。[17]识别生殖细胞系基因变异,以便为儿童肿瘤治疗寻找新的方法。[18]因此,对生殖细胞系基因治疗引发的伦理问题讨论将会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