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和法律制度的问题

四、法律意识和法律制度的问题

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民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患者开始积极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种环境下,医生的从业压力陡增。我们知道,医生向来是占据着主导地位的,患者一般只能“唯命是从”。患者的就医过程可以说就是听医生“发号施令”的。进入新世纪以后,我们的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病患通过互联网可以了解到许多的医学知识,他们开始要求享有知情权,要求医生保护自己的隐私,如果出现事故还会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当下,西方国家已经从法律层面肯定了病患享有知情权。另外,患者还要求和医生构建起平等关系,医生应该学会尊重患者,给予患者一定的人文关怀。

当下,我国依法治国战略已经得到了全面实施,政府要求,各个行业都应该依照法律的规定来开展工作,但遗憾的是,医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无视法律的重要性,总是认为自己是拯救民众的伟人,无须“看病患的脸色”。当冲突爆发后,医院不是想办法加以解决,而是放任不管;有些医院为了避免身陷舆论的旋涡,要求医生学会忍让,对于病患的吵闹以及责骂要做到不回应、不还手;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生为了逃避责任,开始在病例上面做手脚;某些医生和医药代表相勾结,以“卖药”的形式牟取私利。(https://www.daowen.com)

王大庆等学者指出,现如今病患们已经意识到自己享有知情权,会想办法维护自身的权益,然而医生还是没有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无视时代发展这一问题,这是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28]郭华强调:我国的法律机制还是不够健全的,且民众的法律意识相对较差,很多时候不知道利用法律来维护权益。[29]

就当前来说,我国还未出台专业性法律来解决医患矛盾问题。客观而言,医生以及病患都应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又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肆意为之。通过解读相关法律我们可以看出,就医疗行业而言,关于知情同意权的法理依据,告知标准、告知的范围,医生的权利等问题,司法部门都还没有给出具体的阐释。即便走上法庭,也无法较好地处理医患之间的矛盾,因为我们缺乏相应的指导性法律,最终的判决在很多时候也是不够科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