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属权的概念
2026年01月15日
一、亲属权的概念
亲属,是指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广义的亲属包括血亲、配偶和姻亲;狭义的亲属不包括配偶关系,仅指血亲和姻亲。血亲是指因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姻亲是指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但不包括配偶本身。亲属还可依亲疏程度分为近亲属和其他亲属。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以外都属于其他亲属。
亲属权仅指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身份权。与配偶权、亲权相比,它有如下法律特征:
1.亲属权是基于血缘或者婚姻形成的亲属关系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当然,作为身份权,它与其他身份权如配偶权、亲权一样,也具有绝对性和专属性的特点。(https://www.daowen.com)
2.亲属权具有一定的依附性。亲属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身份权,但它以配偶权或亲权的存在为其产生的前提,也会随着配偶权或亲权的丧失而消灭。
3.亲属权具有补充效力。尽管法律对亲属权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其权利的效力并不必然地体现出来,只有当亲权、配偶权不能或无法行使时,亲属权的权能才能实现。因此,相对于亲权和配偶权而言,亲属权具有补充性。
4.亲属权的主体受一定范围的限制。法律并不是赋予所有的亲属以亲属权,而是根据亲等赋予一定范围的亲属以亲属权。因为亲等不同,与自身关系的紧密程度自然有差别。